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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块位于**市**市许村镇沈士寺前街,四至范围:**科天公路,南至文桥港,西至文桥港,北至寺前街.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395291°,北纬30.462438°,占地面积7456m2。
****项目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用地历史包括农田、****卫生院沈士分院、**金****就业中心以及海****公司。现规划用作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401),建设****项目。该地块是《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对照“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为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报告:(二)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文件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形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故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