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6-06-23****拥有对******公司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2026年6月21日,资产信息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合计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担保物 |
| ******公司 | **** | 36,295,871.28 |
25,000,000.00 | 11,116,961.28 |
178,910.00 | 抵押+保证 | ******公司、******公司、季文广、周瑞娟、李国、季文东、刘玉娟 | 抵押物:债务人名下位于******市兴源****宾馆、展示厅、职工宿舍等共计95处不动产,面积合计13,227.41平方米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 、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以上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24-****5858-8608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杨先生,举报电话:024-****4760。
联系地址:**市**区宁山中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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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