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6-23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港外干门作业区大中庄通用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港外干门作业区大中庄通用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象****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工业园及外干门作业区附近海域 建设内容:整合现有码头平台、连接平台及滚装平台,通过新增岸线、局部改造、港池浚深等方式,将原5000吨级通用码头提升为1万吨级通用码头,包含1个5000吨级大件泊位和1个1万吨级通用泊位,同时新增大件设备舯跳作业工艺,水工结构和水深按1万吨级船舶进行改造,新增岸线长42m。新增装卸设备及皮带机等输送设备,改造原2#杂货堆场为散货临时堆场,升级改造后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增加至152.3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下表。 表1 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表2 评价范围内海洋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涂料涂刷废气、施工机械及船舶尾气等,工程位于海边,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施工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施工悬浮泥沙随着施工期结束,悬浮泥沙很快会沉降落淤,泥浆废水、冲洗废水、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陆域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施工船舶污水收集后委托海事部门许可的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工程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钻孔泥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涂料桶及涂料刷、疏浚物,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营运期装卸粉尘、堆场扬尘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控,船舶靠泊后接入岸电、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料,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陆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时接入并排放至后方陆域化粪池,船舶油污水委托有海事部门许可的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3)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在港船舶辅机机舱、散货装卸作业设备等,工程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营运期固废主要为陆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沉渣、废润滑油、废机修用品,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非污染生态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项目完成后对整个区域的涨落潮流流态影响不大,工程对周边海域的冲淤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不会造成海域大范围的冲淤环境的变化。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溢油污染环境,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溢油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 (1)施工场地设置加强围挡、设备冲洗、道路硬化、施工材料覆盖、洒水抑尘、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涂料,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 (2)泥浆水经泥浆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与冲洗;陆域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陆域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施工船舶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禁止直接排海;采用环保型作业设备,合理安排疏浚、桩基施工作业时段,灌注桩钻孔时使用钢护筒;养护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养护。 (3)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及作业时间,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 (4)钻孔泥渣经沉淀后固化,干化后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应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废涂料及涂料刷统一收集至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区,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倾废工程开展前,依法进行疏浚物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疏浚物的海洋处置方式,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方可向倾倒区倾倒处理,拟运送至水老鼠礁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5)合理安排水下施工工期,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扰动范围面积;避开气象水文不利季节;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补偿。 2、营运期 (1)船舶用油品质符合“交海发[2018]168号”要求,靠泊后接入岸电;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选用清洁能源;码头皮带机设挡风板,输送带全密闭,在皮带机转接点的卸料和受料部位分别设置喷雾抑尘系统;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装置;车辆密闭运输,进出处设置洗车台。 (2)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陆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时通过管廊输送至后方陆域化粪池,船舶油污水委托有海事部门许可的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3)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到港船舶管理,禁止鸣笛。 (4)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垃圾不得向水里倒弃,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沉渣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各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4)本项目存在风险物质主要为船用燃料油,需采取相应的船舶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溢油事故应急防范对策,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总规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原则与要求,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相关单位及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环境局:****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4-****5509 地址:****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象****公司 联系电话:0574-****1386 地址:**县**港路1199号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0574-****3306 地址:**省**市高新区新梅路502号 象****公司 2026年6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