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小海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银**路39号502
成交金额:0.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区小海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市**区小海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位于**市**区九华中路,项目拟对片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1.改造排水管道约1190m、道路约4200㎡、屋面防水约1000㎡、外墙维修约11860㎡等基础设施;2.改造非机动车棚180㎡、公共健身活动空间460㎡、补充绿化400㎡、围墙翻新370m、****消防站2处、改造居住区亮化40处、监控18处等公共服务设施。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服务要求:对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界面的划分、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变更协调、工程变更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工程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服务时间:与施工工期同步,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服务标准:符合监理规范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时峰、朱琪、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二)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1.**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工程监理项目;
2.**市**区****宾馆建设项目-民宿一期监理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张家山街道左岸生活D区5栋门面房
联系方式:0553-****38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星隆国际城C座605室
联系方式:177****159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77****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