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万吨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市科左后旗 | **** | **中环****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0㎡,建筑面积35600m2,主要建设有装炉电极整理车间、内串石墨化车间、艾奇逊石墨化车间、机加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办公楼、综合楼等,并建设相关配套的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38718.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石墨电极6万吨。 | 1.废气:平端头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填充料装炉工序、出炉废气使用吸料天车自带布袋收尘器收集后,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内串石墨化工序、艾奇逊石墨化工序废气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法除尘,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后,****园区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设备排出的浓水最为脱硫系统补充用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返回至脱硫系统循环使用。 3.固废:平端头车间布袋收集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定期外售给炭素生产企业,暂存于除尘灰储存库内;填充料筛分系统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外售作为增碳剂或保温、耐火材料,暂存于除尘灰储存库内;石墨化废碳素阳极暂存于返回料储存库,收集后外售作为增碳剂或保温、耐火材料;碳化硅暂存于碳化硅储存库内,外售;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库,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石墨电极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外售给石墨行业综合利用;废石墨垫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收集后外售作为增碳剂或保温、耐火材料;废布袋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脱硫废水站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暂存于20m3污泥池内。活垃圾采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