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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停车场建设项目【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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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2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3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30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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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停车场建设项目 澄清答疑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停车场建设项目答疑作如下回复: 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施工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 回复: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016,0731-****7016。 本澄清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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