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规模及环节。2026年**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导产业主要包括:重点围绕玉米、大豆、马铃薯、茶叶、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及我区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集中育苗、耕、种、管、收、病虫害统防统治、除草、修剪等关键薄弱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推动产中向产后的烘干、饲料饲草加工、秸秆处理等领域提供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总补助资金或实施面积的60%。
(二)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资金来源于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小农户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补助规模经营主体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最终以《**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三)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兑现根据《**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给予支付。
二、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项目任务实施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三、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机制
要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将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全部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做好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并及时报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服务主体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建立服务主体“ 黑名单” 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农****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推荐符合服务条件的,****农业农村局。
(三)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请日期
2026年6月23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各****服务中心。
六、组织遴选公告联系人
****联系人:左 莉,电话:****204
保华镇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04
**乡联系人:黄丽娜,电话:****020
青林乡联系人:李雪英,电话:****789
金盆乡联系人:许 倩,电话:****016
木果镇联系人:施少军,电话:****003
大河镇联系人:范召勇,电话:****188
大湾镇联系人:邓少用,电话:****016
汪家寨镇联系人:文春华,电话:****166
月照街道联系人:陈奎冲,电话:****408
双戛街道联系人:饶乃春,电话:****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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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附件:**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