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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6年**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包)名称 | 2026年**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施工25标段 | |||
| 标段(包)编号 | ****005 | |||
| 特殊事项描述 | 2026年**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施工25标段已于2026年5月26****交易中心完成项目开评标工作,并于2026年6月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公司就第一名****拟任项目经理孙利景在建事宜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我单位要求****就异议事项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授权人高卫光(联系电话:151****2011)沟通,于2026年6月15日明确回复无法提供孙利景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 依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现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公司顺延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特此说明。 | |||
| 监督部门 | **市**区****办公室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闫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6988 | |
| 招标人 | **** | 地址 | **市**区北一西路54号 | |
| 联系人 | 翟巍 | 电话 | 024-****6915 | |
| 邮箱 | ****@126.com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 | |
| 联系人 | 王潞 | 电话 | 024-****3332 | |
| 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