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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09453C | 建设单位法人:韩玉英 |
| 韩玉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开发区六**路7号 |
| 抽油机喷涂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六**路7号 |
| 经度:118.458********445 纬度: 37.406********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2-26 |
| 东环东分建审〔202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98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09453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09453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M1UU945 | 竣工时间:2026-04-21 |
| 2026-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10 |
| 2026-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oc_****930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喷涂抽油机1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年喷涂抽油机100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抽油机拆解-喷砂-喷漆-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抽油机拆解-喷砂-喷漆-组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设施包括滤芯+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及降噪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设施包括滤芯+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及降噪设施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过程中,需要喷涂的工件面板、挡板等放置在运输轨道上,送入密闭喷漆房进行喷砂喷漆,晾干后的工件通过运输轨道运出; 建设1间25m2危废暂存间; 购置2台空压机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设运输轨道,需要喷涂的工件面板、挡板等使用铲车送入密闭喷漆房进行喷砂喷漆,晾干后的工件使用铲车运出; 建设1间18m2危废暂存间; 购置1台空压机,减少1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11 | 0.024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007 | 0.002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816.4 | 0 | 0 | 0 | 1816.4 | 181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782 | 0 | 0 | 0 | 0.078 | 0.078 | / |
| 0 | 0.2589 | 0.411 | 0 | 0 | 0.259 | 0.259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广蒲河 | 验收监测期间,****抽油机喷涂项目污水排放口DW001中pH值在7.3~7.5之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最大浓度分别为230mg/L、14.6mg/L、187mg/L、49.2mg/L、2.8mg/L、31.6mg/L,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的平均浓度分别为217.25mg/L、13.425mg/L、160.75mg/L、45.15mg/L、2.501mg/L、29.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和****处理厂纳管标准 |
| 1 | 干式喷漆柜迷宫盒滤芯+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有组织废气VOCs、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中浓度及速率限值要求(VOCs:50mg/m3,2.0kg/h;苯:0.5mg/m3,0.2kg/h;甲苯:5.0mg/m3,0.6kg/h;二甲苯:15mg/m3,0.8kg/h)。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VOCs、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苯0.1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mg/m3),厂房门窗/通风口外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水性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油性漆调漆废气、底漆喷漆废气、底漆晾干废气、面漆喷漆废气、面漆晾干废气。 本项目水性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油性漆调漆废气、底漆喷漆废气、底漆晾干废气、面漆喷漆废气、面漆晾干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滤芯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d=0.55m)高空排放,未经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抽油机喷涂项目喷漆、晾干废气排气筒DA001中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78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1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45kg/h,苯、甲苯未检出,有组织废气VOCs、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中浓度及速率限值要求(VOCs:50mg/m3,2.0kg/h;苯:0.5mg/m3,0.2kg/h;甲苯:5.0mg/m3,0.6kg/h;二甲苯:15mg/m3,0.8kg/h)。 验收监测期间,****抽油机喷涂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51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3,无组织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无组织VOCs、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苯0.1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mg/m3)。 验收监测期间,****抽油机喷涂项目厂房门窗/通风口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3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 1 | 在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措施减震、降噪,车间隔音,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手持喷涂机、砂水混合喷砂机、铲车、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声源80~85dB(A),为减少噪声污染,通过在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措施减震、降噪,车间隔音,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抽油机喷涂项目昼间噪声最高值56.0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8.1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砂、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手套及废抹布、废滤芯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做好分类收集与规范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进行备案。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12025-2012)要求执行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砂、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手套及废抹布、废滤芯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 |
| 1 | 进一步加强项目环境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配备防火及相应的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杜绝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发生 | 本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消防设施等,已编制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70502-2026-039-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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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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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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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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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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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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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