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碑廓镇原山西头小学三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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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小学三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1日14:30在******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小学,占地面积6634.65平方米,建筑面积578.3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为3万元/年,前两年租赁价格以成交价为准,第三年在成交价格上浮2%,竞拍保证金为500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第一年成交款,剩余部分需在3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他租约年租金一年一交,每年提前1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前两年租赁价格以成交价为准,第三年价格上浮2%。

3、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政府统一规划;经营过程中须达到****政府部门要求;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否则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4、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日****人民政府对接,清场交接事宜和该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装修费、维修费、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租赁使用期间,买受人负责标的房间全面管理和随时维修。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尽量保持原状,买受人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的毁损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且租赁使用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与委托人无关。

6、租赁期间如买受人对拍卖标的进行转租,须经过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买受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做任何处理决定及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

7、****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且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已任何理由擅自终止所签合同。

8、租期满后如重新进行招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自然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买受人须自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腾空房屋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

9、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未尽事宜买受人与日****人民政府自行协商解决。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5000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现金转至账户)缴****交易中心****中心账户(开户行:****公司**支行,户名:****交易中心****中心,账号:810********1026558),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小学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2、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当日2026年7月1日14:30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区凯航大厦三楼)办理竞买手续。标书代写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人:苏杰 158****5015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与**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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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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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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