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吨高纯石英砂中试研发平台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产500吨高纯石英砂中试研发平台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天冶路45公里处(庵公村)
中标金额:伍佰伍拾陆万柒仟叁佰元整(小写:****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年产500吨高纯石英砂中试研发平台采购项目(三次) 品牌: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72%,收取金额38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告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地址:**省**市**县府城镇明中都旅游文化街15号;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8****444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委员会,公共**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7/011****07003/****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委员会,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交易中心****中心监督管理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长秋路与****党校院内)
联系方式:191****0386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府城镇明中都旅游文化街15号
联系方式:158****4440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赵工
电 话:191****0386、158****4440
九、附件
1.业绩一览表
2.分项报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