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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025312 | 建设单位法人:李巍 |
| 梁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西路3号 |
| **革一220kV变110kV线路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8.330040,108.288120 纬度: 26.846700,26.7001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8 |
| 黔东南环表〔2021〕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17 |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0253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0841181 | 验收监测单位:**科正****公司 |
| ****0115MA6GUWRB50 | 竣工时间:2025-11-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topic-63822.aspx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革一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2、施洞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3、翠文(县城)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4、革一变~施洞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3.5km;5、革一变~翠文(县城)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5.2km,改造线路0.3km。6、台天线π接革一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km。拆除原110kV台天线π接解口段线路(20~26#),长约2km。 | 实际建设情况:1、革一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2、施洞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3、翠文(县城)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4、革一变~施洞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2.933km;5、革一变~翠文(县城)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4.329km,改造线路0.3km;6、台天线π接革一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956km。拆除原110kV台天线π接解口段线路(20~26#),长约2.061km。 |
| 线路长度缩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该项目2条线路选址选线受革一**镇规划建设用地影响、地形限制等多方面综合因素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革一变~施洞变110kV线路工程和革一变~翠文(县城)变110kV 线路工程线路穿越**-**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属二级管控区,均采取了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在项目建设前,需再次向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在最新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若项目经过相关红线区域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采取无害化的方式通过。 (2)输电线路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线路路径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应尽量避开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应少占良田好土、林地等,需跨越林区的线路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减少林木砍伐。 (3)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禁止工程大开挖,防止破坏生态环境。严禁用施工渣土、垃圾覆压植被、草坪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通道进行恢复,对施工沿线土壤、植被及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设计、施工单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设置护坡、表土剥离、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施工临时占地铺设苫盖,减少对临时占地影响,通过本次验收现场调查,本工程占用生态红线塔基已进行了植被恢复,且恢复良好,未对生态红线造成较大影响。本工程在项目建设前已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2)已落实,设计单位已按照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设计,已尽量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减少林地占用,采用高跨措施,减少林木砍伐。 (3)已落实,设计、施工单位已根据线路沿线地形进行优化,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了生态的破坏,施工完毕后,清理了建筑垃圾,对施工土方进行回填利用,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制备恢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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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输电线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达标 | 达标 |
| 1 | (1)该项目2条线路选址选线受革一**镇规划建设用地影响、地形限制等多方面综合因素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革一变~施洞变110kV线路工程和革一变~翠文(县城)变110kV 线路工程线路穿越**-**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属二级管控区,均采取了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在项目建设前,需再次向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在最新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若项目经过相关红线区域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采取无害化的方式通过。 (2)输电线路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线路路径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应尽量避开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应少占良田好土、林地等,需跨越林区的线路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减少林木砍伐。 (3)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禁止工程大开挖,防止破坏生态环境。严禁用施工渣土、垃圾覆压植被、草坪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通道进行恢复,对施工沿线土壤、植被及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 )已落实,设计、施工单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设置护坡、表土剥离、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施工临时占地铺设苫盖,减少对临时占地影响,通过本次验收现场调查,本工程占用生态红线塔基已进行了植被恢复,且恢复良好,未对生态红线造成较大影响。本工程在项目建设前已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2)已落实,设计单位已按照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设计,已尽量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减少林地占用,采用高跨措施,减少林木砍伐。 (3)已落实,设计、施工单位已根据线路沿线地形进行优化,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了生态的破坏,施工完毕后,清理了建筑垃圾,对施工土方进行回填利用,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制备恢复。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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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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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该项目2条线路选址选线受革一**镇规划建设用地影响、地形限制等多方面综合因素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革一变~施洞变110kV线路工程和革一变~翠文(县城)变110kV 线路工程线路穿越**-**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属二级管控区,均采取了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在项目建设前,需再次向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在最新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若项目经过相关红线区域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采取无害化的方式通过。 (2)输电线路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线路路径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应尽量避开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应少占良田好土、林地等,需跨越林区的线路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减少林木砍伐。 (3)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禁止工程大开挖,防止破坏生态环境。严禁用施工渣土、垃圾覆压植被、草坪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通道进行恢复,对施工沿线土壤、植被及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设计、施工单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设置护坡、表土剥离、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施工临时占地铺设苫盖,减少对临时占地影响,通过本次验收现场调查,本工程占用生态红线塔基已进行了植被恢复,且恢复良好,未对生态红线造成较大影响。本工程在项目建设前已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2)已落实,设计单位已按照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设计,已尽量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减少林地占用,采用高跨措施,减少林木砍伐。 (3)已落实,设计、施工单位已根据线路沿线地形进行优化,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了生态的破坏,施工完毕后,清理了建筑垃圾,对施工土方进行回填利用,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制备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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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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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