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81MA48750M3C | 建设单位法人:孙治新 |
| 韩东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歧亭镇官塘村现有厂区范围内 |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 歧亭镇官塘村现有厂区范围内 |
| 经度:114.720339 纬度: 31.0083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2 |
| 黄环审〔2025〕1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81MA48750M3C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1.3 |
| 3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81MA48750M3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49H9CB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9H9CB6M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8404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焚烧炉总处理规模保持1200t/d不变,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市政污泥最大量为300t/d(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大量240t/d、市政污泥最大量60t/d) | 实际建设情况:焚烧炉总处理规模保持1200t/d不变,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市政污泥最大量为300t/d(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大量240t/d、市政污泥最大量60t/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及市政污泥焚烧处理工艺流程包括厂外运输、厂内储存及焚烧等生产环节。一般固废由产废单位破碎满足直接入炉要求后,使用专用运输车运输入厂。垃圾收集后由封闭式垃圾运****发电厂,称重后进入主厂房卸料大厅,卸下的垃圾进入垃圾储存池。经脱水后的垃圾由抓斗送进炉前料斗,通过料槽按设定的速度将垃圾推进炉膛,垃圾随着炉排的运行向前移动,并与从炉排底部进入的热空气进行混合、翻动,使垃圾得以干燥、点火、燃烧以致燃烬。焚烧炉内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与余热锅炉发生热交换,余热锅炉吸收热量产生过热蒸汽,再由汽轮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及市政污泥焚烧处理工艺流程包括厂外运输、厂内储存及焚烧等生产环节。一般固废由产废单位破碎满足直接入炉要求后,使用专用运输车运输入厂。垃圾收集后由封闭式垃圾运****发电厂,称重后进入主厂房卸料大厅,卸下的垃圾进入垃圾储存池。经脱水后的垃圾由抓斗送进炉前料斗,通过料槽按设定的速度将垃圾推进炉膛,垃圾随着炉排的运行向前移动,并与从炉排底部进入的热空气进行混合、翻动,使垃圾得以干燥、点火、燃烧以致燃烬。焚烧炉内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与余热锅炉发生热交换,余热锅炉吸收热量产生过热蒸汽,再由汽轮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80米高烟囱外排,并预留SCR脱硝装置空间。二噁英采用“3T+E”控制技术,确保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并在布袋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吸附二噁英、重金属等物质。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焚烧烟气经处理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及2019年修改单相应限值要求,且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现有总量指标后达标排放。待**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后,须改造现有环保措施并从其规定。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装卸及输送系统、贮存设施、渗滤液收集和处理设施等应当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并保证其在运行期和停炉期均处于负压状态。垃圾库采用自动卸料门、负压系统,垃圾库和卸料大厅控制负压不小于10Pa, 设置负压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设施内气体应当通过焚烧炉高温处理,停炉检修时,垃圾库内的臭气由除臭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式除臭装置处理,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经23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收集进入垃圾库后一同处理;垃圾运输采用密闭、防渗漏的专用运输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涌;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设置布袋除尘器。炉渣库装卸转运过程粉尘负压收集至水喷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含飞灰暂存间) 废气经收集至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且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相应限值要求。其它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严格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现有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尾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冲洗。项目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引桥及地磅冲洗废水以及初期****处理站,经“预处理+厌氧(UASB)+生化处理(MBR)+纳滤 (NF)+反渗透(RO)”工艺处理,浓液回喷焚烧炉和回用于石灰制浆,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 水质》 (GB/T19923-2024) 标准中敞开式冷却循环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循环冷却水优先厂内回用,近期富余循环冷却****处理站进行处理,由于雨季垃圾渗滤液量增加或其****处理站容量不足时,****处理站的富余循环冷却水通****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厂扩建工程建成运行后,富余循环冷却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二级****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经现有污水管网****处理厂。严禁采用雨水排放口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确保周边敏感点满足环境功能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焚烧炉渣委托****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进入厂内飞灰暂存间进行暂存,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运至****馆****填埋场专区填埋。生活垃圾、锅炉补给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滤膜和除臭工段产生的废活性炭进入焚烧炉处理;废布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检测废液及沾染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库、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纳入重点防渗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 (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的运行情况,按要求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厂区设置双备电源,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保证除臭系统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落实飞灰固化和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柴油储罐、氨水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全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做好项目所在区域环保协调工作,****政府三级防控措施,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80米高烟囱外排,并预留SCR脱硝装置空间。二噁英采用“3T+E”控制技术,焚烧温度大于850℃,烟气滞留时间大于2秒。并在布袋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吸附二噁英、重金属等物质。焚烧炉渣热灼减率最大值为4.8%(≤5%)。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焚烧烟气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及2019年修改单相应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总量分别为6.346t/a、51.4419 t/a和186 t/a,未超过原有总量指标。待**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后,建设单位将改造现有环保措施并从其规定。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装卸及输送系统、贮存设施、渗滤液收集和处理设施等均已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并保证其在运行期和停炉期均处于负压状态。垃圾库采用自动卸料门、负压系统,垃圾库和卸料大厅控制负压不小于10Pa, 已设置负压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设施内气体均通过焚烧炉高温处理,停炉检修时,垃圾库内的臭气由除臭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式除臭装置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经23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区域已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收集进入垃圾库后一同处理;垃圾运输采用密闭、防渗漏的专用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未曾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涌现象;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各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除尘。炉渣库装卸转运过程粉尘负压收集至水喷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含飞灰暂存间)废气经收集至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外排颗粒物实测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炉渣库废气排气筒高度达到15m,但未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00m以上,已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氨、硫化氢最大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相应限值要求。其它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原有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尾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冲洗。项目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引桥及地磅冲洗废水以及初期****处理站,经“预处理+厌氧(UASB)+生化处理(MBR)+纳滤 (NF)+反渗透(RO)”工艺处理,浓液回喷焚烧炉和回用于石灰制浆,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 水质》 (GB/T19923-2024) 标准中敞开式冷却循环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循环冷却水优先厂内回用,近期富余循环冷却****处理站进行处理,目前暂无富余循环冷却水通****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循环冷却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二级****处理厂纳管标准。未采用雨水排放口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已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7~59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3~4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焚烧炉渣委托****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进入厂内飞灰暂存间进行暂存,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运至****馆****填埋场专区填埋。生活垃圾、锅炉补给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滤膜和除臭工段产生的废活性炭进入焚烧炉处理;废布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检测废液及沾染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TCL****公司处置。已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已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已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垃圾库、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已纳入重点防渗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企业已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敷设均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废气处理系统均正常运行,根据CEMS在线及手工监测结果,废气均达标排放、无事故排放现象发生。厂内已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项目在垃圾库下方设置有1×325m3的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内设置有2×25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在厂区东南角北侧修建有效容积为630m3的应急事故水池,在主变东侧设置地埋式事故油池,直径2.6m,有效容积38.5m3,厂内还设有一座176.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内已设置“装置区─事故池─****处理站”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可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均进行收集后进****处理站进行有效处理,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厂内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厂区已设置双备电源,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除臭系统均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已落实飞灰固化和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维护柴油储罐、氨水罐及管道阀门,全厂已设置630m3的事故应急池。****政府三级防控措施,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已于2025年8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输车辆应采用专用车辆,严禁洒漏;合理确定运输路线,运输线路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垃圾与一般工业废物运输车辆须在厂区定点冲洗,冲洗废水纳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应加强对进厂道路的清洗,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沟渠,收集后的****处理站统一处理。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完善并落实企业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线监测装置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项目投运后,应按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内容,监测结果须报我局备案,重点关注二噁英及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及其在土壤中累计环境影响。对活性炭、脱酸剂、脱硝剂、焚烧飞灰稳定化螯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物资、材料应当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政府做好项目周边和专用进场道路两侧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做好档案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技改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得突破现有总量指标。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该项目投产前,应向我局申请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运输车辆均采用专用车辆,未出现洒漏现象;已合理确定运输路线,运输线路均远离居民点。垃圾与一般工业废物运输车辆均在厂区定点冲洗,冲洗废水均排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定期清洗进厂道路,已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沟渠,收集后的****处理站统一处理。已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并按报告书要求已落实相应环保措施,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各类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均已设立标志牌。企业已根据相关标准及规范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了企业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线监测装置均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项目投运后,企业已与**华正****公司签订有自行监测服务合同,并按计划进行了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内容,监测****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企业重点关注二噁英及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及其在土壤中累计环境影响。企业已对活性炭、脱酸剂、脱硝剂、焚烧飞灰稳定化螯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物资、材料等均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建****政府做好项目周边和专用进场道路两侧规划控制工作,本项目确定为以围墙为边界外延300m作为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300m区域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建设单位已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有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已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日常安排安环部门专人做好环保档案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已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并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公众未提出有异议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厂门口设置有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屏。项目技改完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中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总量分别为6.346t/a、51.4419 t/a和186 t/a,控制指标未突破原有总量指标。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该项目投产前,已于2025年5****环境局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变更。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已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51.4419 | 72.07 | 0 | 0 | 51.442 | 51.442 | / |
| 0 | 186 | 288.3 | 0 | 0 | 186 | 186 | / |
| 0 | 6.346 | 28.83 | 0 | 0 | 6.346 | 6.34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 水质》 (GB/T19923-2024) 标准中敞开式冷却循环水水质标准 | 已建成并正常运行 | ****处理站进、出口和循环冷却水 |
| 1 | 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及2019年修改单相应限值要求 | 已建成并运行 | 监测1#、2#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炉渣库除尘设施排气筒出口、危废间(飞灰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废气 |
| 1 | 隔声、减震、消音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成并运行 | 监测厂界四周噪声 |
| 1 |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库、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纳入重点防渗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 | 垃圾库、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已纳入重点防渗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企业已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敷设均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废气处理系统均正常运行,根据CEMS在线及手工监测结果,废气均达标排放、无事故排放现象发生。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焚烧炉渣委托****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进入厂内飞灰暂存间进行暂存,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运至****馆****填埋场专区填埋。生活垃圾、锅炉补给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滤膜和除臭工段产生的废活性炭进入焚烧炉处理;废布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检测废液及沾染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项目焚烧炉渣委托****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进入厂内飞灰暂存间进行暂存,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运至****馆****填埋场专区填埋。生活垃圾、锅炉补给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滤膜和除臭工段产生的废活性炭进入焚烧炉处理;废布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检测废液及沾染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TCL****公司处置。已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已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已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 1 | 无 | 无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 (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的运行情况,按要求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厂区设置双备电源,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保证除臭系统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落实飞灰固化和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柴油储罐、氨水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全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做好项目所在区域环保协调工作,****政府三级防控措施,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厂内已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项目在垃圾库下方设置有1×325m3的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内设置有2×25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在厂区东南角北侧修建有效容积为630m3的应急事故水池,在主变东侧设置地埋式事故油池,直径2.6m,有效容积38.5m3,厂内还设有一座176.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内已设置“装置区─事故池─****处理站”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可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均进行收集后进****处理站进行有效处理,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厂内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厂区已设置双备电源,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除臭系统均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已落实飞灰固化和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维护柴油储罐、氨水罐及管道阀门,全厂已设置630m3的事故应急池。****政府三级防控措施,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已于2025年8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工程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