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热电掺烧处置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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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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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处理厂污泥热电掺烧处置服务
品目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15: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岩
项目联系电话 0518-****196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南极南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373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连****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01-4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岩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厂污泥热电掺烧处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服务技术要求 (5)项目属于服务采购,其场地、设备、设施、运行、水、电等全成本均由服务方承担,含水率40%、60%的污泥****处理厂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地点妥善处置。项目服务周期原则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根据污泥生产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设污泥处置保底量。受环保部门要求限制采购人可以随时终止服务,通知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服务方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应立即终止污泥处置服务。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服务技术要求 (5)项目属于服务采购,其场地、设备、设施、运行、水、电等全成本均由服务方承担,含水率60%、80%的污泥****处理厂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地点妥善处置。项目服务周期原则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根据污泥生产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设污泥处置保底量。受环保部门要求限制采购人可以随时终止服务,通知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服务方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应立即终止污泥处置服务。

更正日期:2026-06-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南极南路64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18-****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196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doc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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