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对1.5万吨/年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模块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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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对1.5万吨/年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模块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5万吨/年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模块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7476、0871-****6553****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71-****1645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

邮编:65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1.5万吨/年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模块回收利用项目

****园区大宗固废循环经济片区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博安环(云****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35333m2,总投资1225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3.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废暂存车间、催化剂再生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并配套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处置利用1.5万吨废SCR脱硝催化剂模块,年产再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粉末9238.116吨。

1.大气:项目位于达标区,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TSP、PM10、PM2.5、SO2、NO2、硫酸雾非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浓度、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其中一类区最大浓度占标率≤10%。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项目源强的环境影响后,SO2、NO2、PM10、PM2.5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过渡阶段要求,TSP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日均浓度预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2标准,硫酸雾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日均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项目生产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罐车****处理厂,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经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措施、跟踪监测、应急处置”等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噪声: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园区大宗固废循环经济片区,周边无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项目废气、噪声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固废处置合理,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轻微。

7.土壤: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侵、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运行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8、环境风险: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后,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拆箱、吹灰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板式剥离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30m排气筒(DA001)排放;

(2)烘干、干燥过程以天然气为燃料,烘干过程产生颗粒物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干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4#布袋除尘器回收物料,尾气经30m排气筒(DA002)排放;

(3)一次、二次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5#、6#布袋除尘器回收物料尾气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废铁箱及废筛网板冲洗废水、浸泡废水、超声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滚筒清洗废水、调浆复合压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拟设置1座处理规模为150m3/d****处理站,污水采用“化学沉淀+絮凝沉淀+过滤+超滤+反渗透(RO),浓水MVR蒸发结晶”工艺,MVR蒸发系统处理规模为2m3/h。

设置1个容积为300m3的事故水池,确保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罐车****处理厂,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项目拟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隔油池、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1个容积为20m3的生活污水收集池。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硫酸储罐区、机修间、化验室、洗车区、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收集池、****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污水收集管道采取重点防渗;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的声源采取分类降噪措施,其中引风机采取消声器,等离子切割机、剥离机、空压机等采取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13日起通过“****政府网”****园区、新桥村、****政府张贴公告进行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3月19日起通过“****政府网”和《**日报》公示,****园区、****政府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年4月18日通过“****政府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11月对项目区周边居民、社会团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92份,收回92份,调查结果表明所有受调查居民都支持该项目建设,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注:报告表没有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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