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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4MAA7PPH71Q | 建设单位法人:赵广利 |
| 杨洪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壮族自治区**市**县**镇**村拉开屯8号 |
| ****风电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花香乡、隘洞镇和**镇周边带山脊区域 |
| 经度:107.582040 纬度: 24.5434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1 |
| 河环审〔202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751.07 |
| 68.30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4MAA7PPH7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万竑****公司 |
| ****0103MACAPEHX0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00MAA7F02KX8,914********820564E | 竣工时间:2024-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环评阶段,本项目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4000kW和8台单机容量4550kW(其中1台限发4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2MW,风机轮毂高度110m,叶轮直径191m,总装机容量为92MW。风机与35kV****电站组合方式采用一机一变方案,即每台风****电站,****电站****中心15~20m的位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安装19台单机容量为5MW(其中2台限发3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较环评减少3台,;风机轮毂高度为110m,叶轮直径为191m不变,总装机容量为92MW,与环评一致。N4风机位置较环评的8#风机往东北方向移动330m,N24风机位置较环评的38#风机往东北方向移动146m,N19风电机较环评另选新址,其他风电机组均在环评已选的风电机组原址建设。****电站组仍为35kV****电站组,仍为一机一变组合,即本项目实际较环评减少设置3****电站。 |
| ****风电场项目位于**县花香乡、隘洞镇和**镇区域。本期工程安装19台单机容量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2MW,并**一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长37.482km,其中直埋电缆线路长37.482km;改扩建进场道路9.31km,**场内道路12.85km,**进站道路0.21km。与环评阶段相比,变更阶段和验收阶段风机台数由22台调整为19台,单机容量调整为5MW,总装机容量不变;升压站电压等级不变仍为110kV,主变压器容量不变仍为100MVA;35kV集电线路减少49.518km;**场内道路减短26.27km。根据分析,项目建设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本工程未出现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4000kW和8台单机容量4550kW(其中1台限发4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92MW,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为19412万kW-h,平均单机年上网电量为84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110h。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集电线路等设施。工程占地118.50公顷,其中永久征地2.09公顷,临时占地116.41公顷。总挖方量167.13万立方米,总填方量125.55万立方米(表土剥离27.06万立方米),无外借方,永久弃渣41.58万立方米,共规划建设6个弃渣场。总投资71136.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7.5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实际建设19台单机容量为5MW(其中2台限发3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92MW,风机机位减少了3座;**一座110kV升压站,场内道路长度由48.43km变更为22.16km,减少了26.27km。集电线路长度由87km变更为37.482km,减少了49.518km。 |
| 因风机选型和机位调整较变更前22台风机减少了3台风机至19台,总装机容量不变仍为92MW。相应的场内道路长度和集电线路长度也进行了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布置,吊装平台、临时施工占地尽量选择在场内道路区域,减少占用草地和林地。 2.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树木砍伐;及时清除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弃渣场按要求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和拦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占地区的表土要妥善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围挡保护措施避免施工对古树的影响。 4.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并参照周边区域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注意“乔灌草”结合。 5.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建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设施。 2.混凝土拌合站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附近林地施肥。 3.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风机塔、道路安排在非雨天进行施工,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导流涵管、沉淀池等,沉淀池出口铺设土工布。施工场地雨天地表径流截留汇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和土工布过滤后,通过导流涵管送至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外一侧林地排放。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除尘,降低影响。 2.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混凝土拌和站搅拌机配套安装除尘设施,在搅拌场内定时洒水、及时清扫。 3.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工地内临时放置时要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防尘措施。 4.营运期升压站内食堂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弃渣部分临时堆放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回填及后期绿化覆土;永久弃渣堆放于弃渣场;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设专人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 3.合理安排工序,敏感点附近避免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作业及施工材料运输,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 (六)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环境信息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设计、施工阶段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方面 施工期:施工活动均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道路及临时占地已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减少了对林地和灌丛、草地的占用;土方和石料已及时回填,未随意倾倒覆压植被的情况发生;本工程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在风机平台及道路沿线设置了挡土墙、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发现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建设单位已开展了风机平台及场内道路边坡的绿化,目前植被恢复良好。 试运行期:建设单位正在委托有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候鸟监测工作,****小组,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观察有无鸟类撞击风机死亡的现象;建设单位与相关林业部门尚未建立候鸟监测、救护、联动机制,待建设单位委托的候鸟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后,由其负责牵头建立相关机制。运行期在有大雾、暴雨或大风的夜晚,风电场室外的照明亮度调到最小,以尽量减少鸟类撞击风机现象发生。工程运行至今未发现鸟类撞击风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 (2)水环境方面 施工期:本工程未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住花香乡、隘洞镇和**镇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过程中无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产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风机吊装平台四周及场内道路沿线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排水沟。 试运行期:110kV升压站内设化粪池和处理规模为1.0m3/h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水源保护区 本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等设施,针对位于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内的风机平台和道路施工期雨水冲刷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施工单位优化了施工组织,加强了施工管理,风机平台、道路等设施的土石方开挖安排在非雨季进行;施工前已先在风机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导流沟、沉砂池等,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拦截雨水从而避免冲刷道路施工开挖面形成泥水,并在道路外侧设置挡水坎,在道路路堑一侧、与山体相接处设置排水沟,在汇水处沉砂池,沉砂池出口铺设土工布,汇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再排放。目前本工程施工已结束,植被恢复后,雨水冲刷地表产生的悬浮物浓度进一步减小,经过山坡植被的截流和沟渠长距离的自净沉淀后对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基本无影响。(3)道路开挖坡面、填筑坡面、风机平台开挖坡面均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并采取种草、植藤等方式恢复植被。(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加强了物料运输管理及进场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严禁超载运输,避免压坏路面,禁止运输车辆在水源保护区水体冲洗车辆。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已最大可能减小了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水质造成的影响。项目建设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工程运行期间,风机和场内道路不排放水污染物,工程运行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主要来源于交通事故风险,本工程场内道路主要供运行人员巡视使用,车流量极小,发生交通事故风险概率极小。工程运行至今,场内道路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情况。本工程的建设未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不良影响。 (4)环境空气方面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在干燥大风天气时,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和施工路段洒水降尘、材料运输采用封闭管理、选用性能完好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试运行期:运行期间升压站食堂油烟通过油烟机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油烟废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很小;风机运行时无废气产生。 (5)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分段施工作业,施工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午间高噪声作业,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指定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 试运行期:升压站通过优化站内布置、站区周围设置了实体围墙、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升压站运行噪声;风机已尽量远离周边村庄布置。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土石方尽量在施工地段就近平衡,产生的永久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租住在花香乡、隘洞镇和**镇的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对环境无影响。 试运行期:升压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有效容积40m3,能满足事故排油要求,事故排油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风电场升压站内已设置危废暂存间,检修产生的废旧机油和废抹油布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 按环评文件要求建设环保设施,采取环保措施,无明显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按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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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 施工期:本工程未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住花香乡、隘洞镇和**镇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过程中无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产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风机吊装平台四周及场内道路沿线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排水沟。 试运行期:110kV升压站内设化粪池和处理规模为1.0m3/h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 本期工程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 1 | 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高空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风机、减振底座、升压站围墙 | 升压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分段施工作业,施工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午间高噪声作业,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指定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 试运行期:升压站通过优化站内布置、站区周围设置了实体围墙、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升压站运行噪声;风机已尽量远离周边村庄布置。 | 升压站厂界噪声昼间在52.6~54.6dB(A)之间,夜间在41.3~42.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风机断面监测至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处停止。根据监测结果,距离风机平台边界至200m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1.2~54.5dB(A)之间,夜间在39.1~43.3dB(A)之间,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 1 | 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升压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有效容积40m3,能满足事故排油要求,事故排油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风电场升压站内已设置危废暂存间,检修产生的废旧机油和废抹油布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 1 | 1.优化施工布置,吊装平台、临时施工占地尽量选择在场内道路区域,减少占用草地和林地。 2.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树木砍伐;及时清除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弃渣场按要求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和拦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占地区的表土要妥善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围挡保护措施避免施工对古树的影响。 4.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并参照周边区域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注意“乔灌草”结合。 5.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 施工期:施工活动均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道路及临时占地已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减少了对林地和灌丛、草地的占用;土方和石料已及时回填,未随意倾倒覆压植被的情况发生;本工程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在风机平台及道路沿线设置了挡土墙、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发现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建设单位已开展了风机平台及场内道路边坡的绿化,目前植被恢复良好。 试运行期:建设单位正在委托有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候鸟监测工作,****小组,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观察有无鸟类撞击风机死亡的现象;建设单位与相关林业部门尚未建立候鸟监测、救护、联动机制,待建设单位委托的候鸟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后,由其负责牵头建立相关机制。运行期在有大雾、暴雨或大风的夜晚,风电场室外的照明亮度调到最小,以尽量减少鸟类撞击风机现象发生。工程运行至今未发现鸟类撞击风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建设单位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有效,采取的管理措施均取得了应有的效果,环境风险事故防范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具有针对性,做到了责任到人,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到目前为止没有因管理失误造成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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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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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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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优化施工布置,吊装平台、临时施工占地尽量选择在场内道路区域,减少占用草地和林地。 2.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树木砍伐;及时清除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弃渣场按要求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和拦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占地区的表土要妥善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围挡保护措施避免施工对古树的影响。 4.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并参照周边区域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注意“乔灌草”结合。 5.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荒草地,工程占地原有植被为区域广布种,不会引起区域内植物种类的减少。建设单位已对风机平台、护坡等进行绿化,区域生态环境一定的补偿,根据现场调查绿化植物生长情况良好。 施工初期施工噪声及工程占地会对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惊扰,通过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等措施后,影响范围有限;施工结束后,调查区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基本维持现状水平。 建设单位已开展风机平台和道路边坡绿化工程,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植被的恢复逐渐变好,对景观的影响逐步减少。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区域仍有部分区域植被长势欠佳,建设单位需加强对植被的抚育,减轻工程建设对景观的影响。 本工程所在区域不在候鸟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项目区内迁徙鸟类种类和数量较少,但在每年鸟类迁徙季节,风电场区仍然会有一些迁徙鸟类经过或作短暂停歇。运行期需加强观察巡检,在后续运行中鸟类迁徙季节如若发生大雾、阴雨的夜晚,对严重影响鸟类生存的风机及时采取风机停运等调整措施,对受伤鸟类及时进行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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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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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间建立有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开展本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督促落实工程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风电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形成环境监理季报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根据施工区环境状况和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方式以巡视为主,日常巡视是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方式。环境监理单位根据巡查、检查环保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编制了环境监理季报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等。 本工程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由******公司和******公司进行,并提交了相应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运行期建设单位应委托有****风电场内开展5年的鸟类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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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