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履约谈判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项目简介
设备采购履约谈判项目已由****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采购代理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公司设备采购履约谈判项目,本次采购工作依附业主方对应**合同正常履约实施。若业主方因各类客观、主观因素无法按期、完整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则本次设备采购事宜自动失效,双方互不就此承担采购相关违约责任。
本项目供货品牌须严格按照业主方招标文件列明的指定品牌范围执行,不得选用清单外品牌。
2.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2.3供货期限与供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将采购设备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0个月。
2.4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 1 |
自动关道机(A款) |
1 |
台 |
||||
| 2 |
自动关道机(B款) |
1 |
台 |
||||
| 3 |
自动关道机(C款) |
1 |
台 |
||||
| 4 |
岛头智能节点(A款) |
1 |
台 |
||||
| 5 |
岛头智能节点(B款) |
1 |
台 |
||||
| 6 |
岛尾智能节点(A款) |
1 |
台 |
||||
| 7 |
岛尾智能节点(B款) |
1 |
台 |
||||
| 8 |
岛尾节点从机(A款) |
1 |
台 |
||||
| 9 |
岛尾节点从机(B款) |
1 |
台 |
||||
| 10 |
ETC特情处理终端(A款) |
1 |
套 |
||||
| 11 |
ETC特情处理终端(B款) |
1 |
套 |
||||
| 12 |
入口智能机器人(A款) |
1 |
套 |
||||
| 13 |
入口智能机器人(B款) |
1 |
套 |
||||
| 14 |
入口智能机器人(C款) |
1 |
套 |
||||
| 15 |
出口智能机器人(A款) |
1 |
套 |
||||
| 16 |
出口智能机器人(B款) |
1 |
套 |
||||
| 17 |
出口智能机器人(C款) |
1 |
套 |
||||
| 18 |
智慧收费亭(入口道)(A款) |
1 |
套 |
||||
| 19 |
智慧收费亭(入口道)(B款) |
1 |
套 |
||||
| 20 |
智慧收费亭(出口道)(A款) |
1 |
套 |
||||
| 21 |
智慧收费亭(出口道)(B款) |
1 |
套 |
||||
| 22 |
站级智慧云舱(双人版)(A款) |
1 |
套 |
||||
| 23 |
站级智慧云舱(双人版)(B款) |
1 |
套 |
||||
| 24 |
卡箱柜 |
1 |
台 |
||||
| 25 |
高性能车道控制网关(A款) |
1 |
台 |
||||
| 26 |
高性能车道控制网关(B款) |
1 |
台 |
||||
| 27 |
移动支付盒子 |
1 |
台 |
||||
| 28 |
车型车牌识别器 |
1 |
台 |
||||
| 29 |
车道智能网关 |
1 |
台 |
||||
| 30 |
自动栏杆臂 |
1 |
根 |
||||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不对供应商业绩作强制要求。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供应商违反了《****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良好承诺书。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400 903 3175。
5.2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8日17:00时(**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下载电子采购,逾期不再接受。
5.3平台下载费400元,售后不退。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采购项目缴纳平台下载费,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公司出具,****公司领取。标书代写
5.4供应商针对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 903 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电子标服务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6.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14时30分(**时间)。
6.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上传递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需要)、开标记录表在线签字等。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进行咨询。
6.5依据中招联合平台出具的围串标分析结果,****委员会****小组)仔细甄别,若响应文件存在同一IP或同一硬件特征码或同一上传硬件信息等情形则视为围串标情形,评审小组否决其投标:
6.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7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
6.7.1视为围串标。在开、评标过程中,经确认存在下列围标、串标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作否决处理,并直接列入“蒙通养护”黑名单,为期两年。
6.7.2疑似围串标。对于疑似围标、****工商局注册邮箱手机一致,同一作者等有确实证据的),****委员会****小组)审议,以最终裁定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
6.7.3视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修改、加密或上传的;
②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记录的网卡(MAC)地址、中央处理器(CPU)序列号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资料、电子签章)相互混装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n);
**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
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
电 话:0471-****232
联 系 人:李晓琳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新**公路交通投资发展大厦24楼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471-****160
采购代理:****
地 址:**呼和****广场D座802室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186****7973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