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车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车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
| 01 | 详见采购文件 | **** | **省**市**县吕店镇人民东路12号院内 | 5240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电动汽车充电桩车棚建设项目 |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如有)范围内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申帅奇 | 豫241****42540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尉玲玲(组长),刘常洁 , 刘炜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下浮10 %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金额:5659.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局》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可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伊滨区武屯街与王府路东南角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8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路口名门世家19-908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5****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