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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支路建议书的函》(明城投函〔2026〕92号)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支路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支路(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拟建排水管约0.15公里,涉及路面破除恢复0.15公里及其他市政附属配套设施恢复。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匡算总投资398.4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