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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30日(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q.com,通讯地址:******办事处**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id=249759,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 1 | **** | 涪**流**(双江至上和段)河道清淤项目 | 渝(潼)环准〔2026〕17号 | 2026/6/23 | 审批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