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校医院药品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现采用在校内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校医院药品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3、招标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5、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费 |
| 包1 |
校医院所有临床需求的药品等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
2500元 |
| 包2 |
校医院化验室所有检测试剂耗材等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
2500元 |
注: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多个标段,各包分别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包号顺序评审。已在包1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包2的成交候选人排序推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险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险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复印件;
1.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n/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注: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报名材料前一天。加急标书代写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8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
包1: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包2: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30 日止,每天9:00-17:00(**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文件的地点:****开标室(**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14室)。加急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第②③项收原件,第①项验原件,第①④项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为****开标室(**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1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官网http://cgzx.****.cn/上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桃园路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0100
邮 编:41120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14室
联系人:朱著 电话:188****8843
邮 编:4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