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地点:**吉仁高勒镇**青格勒嘎查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G207)与银漫矿业路口交
汇处西南角
建设年限:本项目计划实施期为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规模:****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包含****一号加油站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619.4平方米;其**房建筑面积391.28 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15平方米;罩棚面积660平方米;双层储油罐6个(其中30立方米汽油储罐3个、30 立方米柴油储罐3个);60立方LNG储罐1个;充电桩及车位 200平方米;进出口道路硬化面积约1100平方米;洗车房70平方米;化粪池 1 座;围墙170 米及附属工程等,购置配备加油加气及充电桩等设施设备。
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委员会办公室、锡****办公室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城镇建设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5、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6、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
2、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方案,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减少噪音等干扰,不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筑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
联系人:宝音 联系电话:155****0888
评估单位:内****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联系人:韩忠山 联系电话:158****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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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