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段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段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140****00000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因**段站址及路由规划发生调整,导致**段线路路由、站场(阀室)选址同步进行重大优化调整,原技术服务单位编制的节地评价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已无法继续利用,需重新开展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段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
标段编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6-23 16:00:00
2026-06-30 17:3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按项目收费)
获取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14 09:00:00
开标时间:
2026-07-14 09:00:00
递交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提供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段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勘测定界、节地评价、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等,最终取得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为其他专项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后续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与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工程项目无颠覆性意见。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自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告****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为资不抵债的,该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相关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集团列入《投标失信单位处理清单》,****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招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4)(6)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6.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自有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证明。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须承诺,我方在履约过程中,若被查实存在违法转分包的情形,我方接受招标人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追责,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因投标产生的相关费用;此外,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按照《****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对我方作出的相应处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07 天 00 时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
招标人:
****
联系人:
何工(技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马星可、何汉宝、史鹏鹏
联系电话:
138****8059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