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收购中来股份控制权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选聘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3日
标段(包):浙能电力收购中来股份控制权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选聘
1、候选人公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 一 | **** | 潘文夫 | 18万元 | 86.93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 1 | **** | 潘文夫 |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 会员编号:****000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明细 |
| 1 | **** | 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杭财资备案[2018]1号 |
4、否决依据: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公司 | 未提供书面承诺。 |
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 序号 | 业绩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 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签约时间 | 报告时间 | 权益价值(亿元) | |||
| 1 | **南都****公司因管理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南都****公司 | 2022年4月 | 2022年5月 | 96.08 |
| 2 | 物产中大(浙****公司拟了解企业价值涉及的**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物产中大(浙****公司 | 2025年9月 | 2026年3月 | 35.57 |
| 3 | 物产中大(浙****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物产中大(浙****公司 | 2022年10月 | 2023年4月 | 27.57 |
| 4 | 物产中大(浙****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舜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物产中大(浙****公司 | 2024年9月 | 2024年11月 | 7.50 |
| 5 | 思创****公司因管理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思创****公司 | 2025年10月 | 2025年11月 | 39.57 |
| 6 | **正****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正****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正****公司 | 2022年1月 | 2022年4月 | 15.07 |
| 7 | ****集团****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集团****公司 | 2025年12月 | 2025年12月 | 23.90 |
| 8 | **凯恩****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凯恩****公司 | 2022年10月 | 2022年11月 | 7.31 |
| 9 | ******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公司 | 2021年6月 | 2021年9月 | 17.26 |
| 10 | 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肖克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盈****公司 | 2026年1月 | 2026年6月 | 8.97 |
| 11 | 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公司及WORLDSTYLE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 盈****公司 | 2024年3月 | 2024年4月 | 14.96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管理部
投诉电话:400-****515-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