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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你校《关于******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审核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小学不高于40000元/生﹒学年,初中不高于41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不高于1800元/生﹒学年。
三、本批复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四、你校应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 ****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