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PPP项目运营安全动态评估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 | 轨道交通PPP项目运营安全动态评估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西路16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阳 0553-****70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九华中路205号副楼一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青 周国平 138****1161 183****6721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22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北苑路32号甲1号安全大厦 | |
| 投标报价 | 730000元 | |
| 授权代理人 | 侯正波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
|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范围:为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市轨道交通项目全过程管控,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轨道交通PPP项目运营安全评估和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稳定,科学地评估**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条件、能力及当前状况,并找出安全隐患及内在风险。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期:三年(1+1+1);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轨道交通PPP项目运营安全动态评估和绩效考核项目; 2、**地铁运营期间安全评估项目。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 地址 | **市东****里北街6号26号楼3层301 | |
| 投标报价 | 660000元 | |
| 授权代理人 | 杨志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
|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范围:为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市轨道交通项目全过程管控,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轨道交通PPP项目运营安全评估和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稳定,科学地评估**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条件、能力及当前状况,并找出安全隐患及内在风险。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期:三年(1+1+1);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2025年**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服务; 2、2025年**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联****公司 |
| 地址 | **市**区迎新路868****广场A8栋12010、12011、12012房 | |
| 投标报价 | 784000元 | |
| 授权代理人 | 申秉银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
|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范围:为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市轨道交通项目全过程管控,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轨道交通PPP项目运营安全评估和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稳定,科学地评估**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条件、能力及当前状况,并找出安全隐患及内在风险。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期:三年(1+1+1);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西站特殊消防设计方案评估技术服务; 2、**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云塘站-五里牌站)**大市场站特殊消防设计方案评估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10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 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