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乡****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河****公司储木场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四)方案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龙****公司储木场)。
二、具体调整内容
因J栋1-6****基地(图中绿色阴影)在建房时放线有误,整体建筑向西面平移0.8米,1-3号已办不动产权证,现为解决4-6号宗地的供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整三的基础上作以下调整:
(1) J栋1-6号宅基地向西面平移0.8米(即按现状已建位置)。
(2) 调整7-8号宅基地开间尺寸,详见附件。
(3) 4-6号宗地持有人为同一人,4-6号三宗地合并为4号宗地,即宅基地尺寸调整为12.****.0m;7-8号宗地合并为一宗供地,编号为7号宗地,宅基地开间尺寸详见附件。
(4) 指标表相应进行微调。
(5) 由于**市已撤市改区,工程名称中的“**市”相应改为“**市**区”。
以上设计方案调整后,该地块建筑总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5835.5平方米调整为58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26417.8平方米调整为26474.66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由原审批的5206.95平方米调整为5198.4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8.22%调整为38.28%;其他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1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区龙隐路6号)。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
(三)项目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电子邮箱:ghxxzx@hechi.****.cn),邮寄地址:**市**区龙隐路6******局605室)。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归****。
附件:河****公司储木场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四)总平面图
****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