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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23
关于天钥桥南路(龙恒路 **西路)道路
**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
意见书》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
(第2次)
****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 天钥桥南路(龙恒路 **西路)道路**工程(一期) 《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206)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2023年6月19日经我局以沪徐规划**选预〔2023〕24号文核发《关于审定天钥桥南路(龙恒路 **西路)道 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划拨土地)的决定》(证号沪徐书(2023)BA310********0701)(以下简称《决定》)。后经我局以沪徐规划**选预变〔2024〕3 号文核发《关于变更天钥桥南路(龙恒路 **西路)道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后经我局以沪规划**徐选预延〔2025〕1 号同意该《决定》有效期延至2026年6月22日。并以沪规划**徐选预延〔2026〕1号同意该《决定》有效期延续,现你(单位)(第2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天钥桥南路(龙恒路 **西路)道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有效期至202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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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