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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资产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市禅**石湾跃进路37号建筑物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为拟资产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房地产提供市场价值参考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
| 1.送审/正式报告须采用两种及以上评估方法,包含评估报告书、技术报告及全部附件;2.正式报告终稿提供一式8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需求增加份数);3.正式报告须****协会**统一编码的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 ||
| 无 | ||
| 1.合同签订与进场:中标单位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并进场开展工作; 2.不涉及清产核资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或送审评估报告;送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3.涉及清产核资项目:自收到经核准的清产核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送审评估报告;送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4.送审报告于专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后,需在3-5个工作日完成评估报告的修整,并再次提交专家评审。 | ||
| ¥3,000元 | ||
| 1.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 2.评估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单位不予另行支付。 | ||
| 否 | ||
| 否 | ||
| 2026-06-25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