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面向**范围内公开选择2026年农业品牌打造项目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农业品牌打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
**县。
三、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建立粤桂农产品品牌体系,通过认定2个“圳品”、2个“菜篮子”生产基地和1个“湾区”品牌。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支付方式
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签订合同后支付30%预付款,后续按项目完成进度对应支付余下款项。
五、采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六、提交成果
2个“圳品”、2个“菜篮子”生产基地和1个“湾区”品牌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一式五份。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具有较强组织认证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整理、编制及申报材料能力,能按时高效完成合同约定任务,近3年内有县域农业品牌打造相关服务案例、具备多次委托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经验优先;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参与响应。
八、响应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报价书(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内容、安排以及策划执行等,格式自拟);
(四)响应单位须提供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能力证明文件及同类项目业绩材料、过往检测委托协议、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效资质证书;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九、响应文件的提交标书代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县金秀镇**路167号二栋二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十、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小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以及服务方案等择优推荐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供应商。标书代写
十一、公开及采购方式
(一)本次采购公告****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询价。
十二、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
(二)地址:**县金秀镇**路167号二栋二楼;
(三)联系人:黄艳萍,电话:07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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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