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18、19学生公寓卫生间门更换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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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华凤校区18、19学生公寓卫生间门更换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章 磋商须知”中“

1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更正为:“

1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具体要求如下: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农行**市****支行。

银行账号:22-434********0749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若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财务要求,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

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章 磋商须知”“2.17履约保证金”中“本项目不作要求。”

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无息);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

3.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广场)

联系人:王子雄、曹晓宇、陈艳

电 话:028-****3312-611

邮 箱:****@sczz****0079.com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市**区师大路1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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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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