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代理机构)受****(比选人)委托,拟对食堂购买服务和税费辅助购买服务及后勤购买服务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诚邀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各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食堂购买服务和税费辅助购买服务及后勤购买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包1:695999.00元/年;包2:252500.00元/年;包3:565905.00元/年;
(四)比选内容:本项目共三个包:包1:购买食堂服务;包2:购买税费辅助服务;包3:购买后勤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每日9:0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和方式:****(**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93号1栋3层22号);比选文件现场发售: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经办人员应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重新登记备案)。标书代写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7月1日10时00分(**时间)。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93号1栋3层22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
通讯地址:**市**区花荄镇银河大道东段9号
邮 编:622650
联系人及电话:贺老师,159****8385
督查内审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0816-****103
比选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1栋3层22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816-****723
****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