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固定资产保险(非车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采购需要,现就“****银行固定资产保险(非车险)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商品品类
1.财产一切险及附加险
2.机器损坏险及附加险
3.公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
(二)具体保险内容
1.财产一切险及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附加险清单:
(1)附加地震保险
(2)附加内陆运输保险
(3)附加自动喷淋系统水损保险
(4)附加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保险
(5)附加恶意破坏保险
(6)附加供应中断保险
(7)附加建筑物变动保险
(8)附加烟熏保险
(9)附加盗窃、抢劫保险
(10)附加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保险
(11)附加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保险
(12)附加临时保护措施保险
(13)附加临时移动保险
(14)附加灭火费用保险
(15)附加清除残骸费用保险
(16)附加额外费用保险
(17)附加碰撞保险
(18)附加专业费用保险
(19)附加时间调整(72小时)保险
(20)附加不受控制保险
(21)附加重置价值保险
(22)附加自动恢复保险金额保险
(23)附加错误和遗漏保险
(24)附加不使失效保险
(25)附加放弃代位追偿保险
(26)附加预付赔款保险
(27)附加玻璃破碎保险
(28)附加安全责任保险
(29)附加公共当局保险
(30)附加虫蛀、鼠咬及鸟啄保险
(31)附加锅炉、压力容器保险
(32)附加场外储存物资保险
(33)附加成对或成套设备保险
(34)附加内在或潜在缺陷保险
(35)附加内部迁移保险
(36)附加渗漏保险
(37)附加租赁费用保险
(38)附加税收和关税保险
(39)附加索赔费用保险
(40)附加手提电脑及照相摄像器材保险
(41)附加计算机设备保险财产项目保险
(42)附加索赔单据保险
(43)附加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
(44)附加购置资产保险
2.机器损坏险及如下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对于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2)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故意行为;
(3)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4)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5)除本条款中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附加险清单:
(1)附加清理残骸费用保险
(2)附加专业费用保险
(3)附加额外费用保险
(4)附加拆开、拆卸机器设备及重**装费用保险
(5)附加重置价值保险
(6)附加临时保护措施保险
(7)附加自动恢复保险金额保险
(8)附加错误与遗漏保险
(9)附加索赔费用保险
(10)附加不使失效保险
(11)附加放弃代位追偿权利保险
(12)附加场所外财产保险
(13)附加不受控制保险
(14)附加税收和关税保险
(15)附加索赔单据保险
(16)附加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
3.公众责任保险及如下附加险: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在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合法从事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或管理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并以此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国人民**国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附加险清单:
(1)附加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保险
(2)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保险
(3)附加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保险
(4)附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保险
(5)附加罢工、暴乱、民众骚乱及恶意破坏保险
(6)附加出租人责任保险
(7)附加食品、饮料责任保险
(8)附加暴力行为、抢劫责任保险
(9****停车场责任保险
(10)附加被保险人雇员定义保险
(11)附加急救费用保险
(12)附加附加被保险人保险
(13)附加租用财产保险
(14)附加交叉责任保险
(15)附加建筑物改变责任保险
(16)附加索赔单据保险
(17)附加承租人责任保险
(18)附加员工境内出差责任保险
(19)附加错误和遗漏保险
(20)附加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
(21)附加社交及娱乐场所责任保险
(22)附加消防责任保险
(23)附加索赔费用保险
(24)附加被保险人照料、保管或控制下的业主家具、装置及设施损失保险
(25)员工临时境外出差责任保险
(26)附加第三者人身侵害责任保险
(27)附加自然灾害责任保险
(28)附加游泳池及健身房保险
(29)附加被保险人控制的财产损失保险
(三)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确定方式
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应按照投保时各类保险财产项下的所有财产的总重置价值确定,保费根据所投保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按照以上费率计算。即以2026年4月30日(具体截止日期以出单为准)账面原值为计算基础,分类确定。
(四)采购期限
本协议下的保险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0:00时至2029年6月29日24:00时止。
(五)服务要求
保险人应切实组织具体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固定资产统保项****小组。负责负责整个保险项目安排工作,包括重大决策、承保方案、签署保险协议;
2、由专员负责理赔等事项。当出险单位需要了解赔案进展或对赔案处理有疑问时,由该专员全程负责情况通报及追踪、落实。
3、及时提供本保险项目保单样本
(六)保险理赔服务方案
为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保险人应为保险人提供以下理赔方案:
(一)建立理赔服务通道方案
(二)接报案措施方案
(三)现场查勘方案
(四)损失恢复和人员救治方案
(五)核定损失和赔偿金额措施
(六)赔款支付时限
(七)保险理赔主要单证说明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银行。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经营状况。
其中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指:近3年净利润连续为正,且近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若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应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当详细说明净利润为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原因、是否采取相应措施等。我行将根据情况说明进行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入围。出具情况说明并不当然取得入围资格。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24:00止。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的资料
若有意向,请供应商自行注册龙集采系统(网址:https://ibuy.****.com,具体步骤见首页-供应商指南),并在龙集采系统内上传以下资料:
1.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案例证明材料。
3.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邮箱,并完成实名认证。
注:1、以上资料在“龙集采”系统内上传时,应注意在“所属租户”选项卡(如有)中添加“****”。
2、联系人的实名认证应通过龙集采手机APP进行,手机APP通过https://ibuy.****.com下载。
已完成龙集采系统注册,且成功上传相关资料后,请发送报名邮件至联系邮箱。邮件内容应包括:
1、xxx公司报名****银行固定资产保险(非车险)采购项目,已成功注册龙集采系统,并上传相关资料。
2、供应商负责此项目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应与龙集采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银行企业内部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
2.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银行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银行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4.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5.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待报名结束后,我行将启动行内审核及审批流程,通过后向确定候选供应商发放邀请函,未成为候选供应商的不再另行通知。
6.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成为候选商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7.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22-****6621
邮箱:****@sgb.cn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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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