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香达镇香达村2号崩塌工程治理项目

审批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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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23

项目名称 **县香达镇香达村2号崩塌工程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香达镇香达西街北侧,地处扎曲左岸Ⅲ级阶地前缘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39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才旺仁增
联系人 才旺仁增 联系电话 189****7228
项目投资(万元) 1233.4229 环保投资(万元) 1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治理崩塌面积 2390 ㎡,治理长度 3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板墙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叙述如下:B2 崩塌根据稳定性,在坡脚设置桩板墙 回填 绿化工程进行防护,防护长度 340m,设置桩板墙工程(A、B 型桩):A 型抗滑桩:布设于崩塌(B02)坡脚,共 15 根(平面图编号****),单根桩长 16.0m,桩嵌入地面以下8.0m,悬臂段高 8.0m;B 型抗滑桩布设于崩塌(B02)坡脚,共 53 根(平面图编号 B01-B53),单根桩长 20.0m,桩嵌入地面以下 10.0m,悬臂段高 10.0m;桩身混凝土强度 C30;抗滑桩截面均为 1.2m×1.5m,间距 5.0m;抗滑桩桩间设钢筋混凝土挡土板,挡土板与桩相连,板总高 8.5-10.5m,板厚 0.5m,底部嵌入土体不低于 0.5m,采用 C30 砼结构。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围挡措施后通过自然安逸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围挡措施后通过自然安逸排放至大气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对于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淤泥渣土的排放手续,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场,防止露**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动用大量的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强度较大,且声源较多,在一定范围内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针对噪声源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承诺:**** 才旺仁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才旺仁增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