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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我司现将****迁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迁扩建项目(第一阶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市**区狮山镇华涌村四约北岗地段华涌工业区内自编02号厂房之一
项目内容:项目主要从事门窗尼龙隔热条生产,第一阶段年生产门窗尼龙隔热条1100吨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和反馈。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