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季度罪犯大伙房生活物资(蔬菜、豆类、调味品、水果)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6年第三季度罪犯大伙房生活物资(蔬菜、豆类、调味品、水果)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社区****工业园******公司 5号厂房
中标(成交)费率:49%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白湖镇串河****广场 C 区一二层 109 号
中标(成交)费率:62%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白湖镇串河****广场 C 区一二层 109 号
中标(成交)费率:71%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综合大市场B区17#115-118
中标(成交)费率: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如有)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大白菜 | / | 色泽鲜爽、外表干爽无泥,无未包老叶,无机械损伤和病虫伤害,大小均匀,网袋标准包装,农残符合国家使用标准 | 89150(公斤) | 49 |
第2包: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如有)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黄豆 | **黄豆 | 40 公斤/袋 | 14710公斤 | 62 |
第3包: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如有)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海带 | ** | 7 公斤/袋 | 4880公斤 | 71 |
第4包: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如有)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苹果 | / | 150 克/个 | 70000斤 | 52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建生(组长)、甘斌杰、袁谢勤、张巍、张晓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第1包 14548.5元;第2包 5322.6元;第3包7096元;第4包42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第1包91.2分;第2包93.2分;第3包92.31分;第4包92.53分。
2.中标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cn)、安天e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xinecai.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基地604室,联系电话:0551-****677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白湖镇
联系方式:0551-****6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 69 ****基地
联系方式:窦驰 0551-****6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驰
电话:0551-****6771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