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丰铭商贸有限公司承插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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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插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6/23 18:08:44

项目名称:****承插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6日

采购日期:2026年6月23日15时30分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地址:安****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2-1号(1栋)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零柒拾元整(人民币小写290070.00元)

公告期限: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4日

采购人:****

地址:****开发区天静宫路188号

联系人:尹经理

电话:152****330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若供应商对质疑(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管理部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58-****812。

对于在采购活动中发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集团****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606、0558-****5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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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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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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