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机关:****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文件规定执行。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方式及保障措施按《******保障厅****财政厅******厅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局、****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6年6月23日在****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c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http://mh.****.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二)对《****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