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委科技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任务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引擎作用,聚焦全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产业需求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灾害监测预警、大宗固废处理、生物育种与绿色农药领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事业单位,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指南发布之日),无不良诚信记录。产业类方向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公益类方向可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牵头申报,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同申报。每家企业只能独立牵头申报1个项目,可参与申报其他项目。每个项目参加单位不得超过10个(含牵头单位),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项目申报材料需覆盖指南全部内容。
(二)实质性研发关联要求。项目的研发投入归集须纳入**省内统计。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研发项目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通过 “研发支出” 科目分别按费用化、资本化进行规范归集与核算,且须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若项目获得立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后续年度须保持稳定增长。牵头企业需按规定建立研发费用明细账或辅助核算台账,做到专账核算、清晰可查,并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科技大脑。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牵头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和研究基础,并取得显著成果。
(三)自筹资金要求。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按不高于企业自筹资金1/3的比例给予支持。所有承诺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参与单位),须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至少提供一项:2026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4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季报中货币资金期末数、2026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资金余额、2026年4月末存款证明资金余额、银行授信额度,任一单项指标不低于承诺的自筹资金总额。****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与上述任意一项资金证明的组合,两项合计金额不低于承诺的自筹资金总额。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须在申报时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承担单位全职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须获得原单位批准同意兼职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材料,同时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明确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活动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应为1966年5月30日****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鼓励5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
(五)项目承担能力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研发人才团队、研发设施设备、研发经费及相关平台条件和应用推广条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公共信用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联合申报协议约定。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比例、参与项目人员工作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所需科技成果的授权和形成科技成果的权益归属、成果转化义务等,并将完整的**协议(加盖所有**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科技大脑。
(七)限制申报的情形。申报截止日前,主持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2项及以上的,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机关公务员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和支持方式
项目通过**科技大脑(网址:https://xmgl.****.cn)申报。在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后,无须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对涉及敏感信息的项目采取线下方式提交。
指南所列方向均以**省科技重大专项方式支持,项目实际支持专项经费额度,由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研发投入总经费评估后,结合自筹资金承诺情况及当年专项资金预算统筹确定。
三、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23日。其中,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日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7月1日9:00开放系统填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7:00,各项目推荐单位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7:00,届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报人、申报单位、项目推荐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填写、提交和推荐,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未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要求补充完善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指南查看。项目申报人登录**科技大脑,在“指南查看”中下载查看。
(三)申请书填报。由牵头单位登录**科技大脑,根据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申请书须下载打印经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申报截止日后,不得更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四)项目推荐。请各项目推荐单位于7月24日17:00截止时间前,通过**科技大脑逐项确认推荐项目。标书代写
(五)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和推荐结束后,省科技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通过管理系统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理由;对因信息填写失误或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导致未通过的,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正。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次数不超过一次。项目形式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项目评审与立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包含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第三方经费评估等环节的评审流程。根据评审结果、现场核查结果、第三方经费评估报告等综合研判,按程序形成拟立项名单,经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将已获资助或已结题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按科研诚信管理规定处理。
(二)申报时务必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上传后应检查材料清晰、完整,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项目受理和评审。
(三)项目申请材料不符合本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如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线索,将按照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调查处理。
(五)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六、申报咨询
(一)**科技大脑技术咨询,0851-****7379;
(二)项目政策解答,0851-****7166;
(三)项目受理咨询,0851-****7264。
附件: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请登录“**科技大脑”网站进行查看)
**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