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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3
| 项目名称 | ****萤石粉烘干废气治理设施变更 | ||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富山路10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218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祝林丹 |
| 联系人 | 朱强 | 联系电话 | 177****75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萤石粉烘干工序由煤制煤气改为天然气低氮燃烧技术后,烟气中二氧化硫、酸性废气浓度极低,无碱洗处理对象,仅采用低氮燃烧器加布袋除尘即可稳定达标。依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环办科财函〔2025〕197号)鼓励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与低氮燃烧改造,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支持简化末端治理,不鼓励设置无处理对象的冗余治理设施。取消萤石粉烘干废气的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符合《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环办科财函〔2025〕197号)和排污许可等有关规定。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萤石粉烘干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加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祝林丹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祝林丹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