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横小郭巨石化拓展区横二路道路工程(郭巨山路-产业大道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6年6月23日在******服务中心对**市六横小郭巨石化拓展区横二路道路工程(郭巨山路-产业大道段)监理组织公开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规定,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总监 | 监理服务期 | 投标报价(元) |
| 1 | **** | 石鹏俊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50日历天 | 307813.82 |
| 2 | ******公司 | 黄舟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50日历天 | 309749.76 |
| 3 | **百汇****公司 | 袁滇浩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50日个日历天 | 311040.38 |
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24日始1个工作日。
评标纪要:在商务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潘高峰证书有效期过期,经不见面评标系统询标,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规定(2)详细评审内容⑦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3.5.5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的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此投标单位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总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格式要求,经不见面评标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规定(2)详细评审内容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此投标单位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陈述和答辩阶段,******公司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陈述和答辩第3点“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的,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的规定。****委员会一致认定,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管理委员****交通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956 联系人:夏工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086 联系人:陈工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委员****交通局 联系电话:0580-****215
招标人:****
代理单位: ****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