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中山市坦洲镇大湾区低空经济展销中心屋顶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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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市坦洲镇大****中心屋顶招租公告

****(下称“出租方”)拟将位于**市坦洲镇大****中心屋顶,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意向承租人(下称“竞租人”)应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公告全部条款,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无异议并自愿接受约束。

一、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概况

本次招租物业位于**市坦洲镇大****中心屋顶物业,标的具体信息(地址、面积、租期、竞价底价、水电费押金、竞价保证金等)详见以下《标的租赁物信息表》:

(二)租赁期限:18年,自出租方实际交付物业之日起算,交付日期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44年8月31日。

(三)租金:租金竞价底价为18225元/年,租赁期内,每满五年租金按8%递增。

(四)免租期(装修期):6个月。

(五)合同保证金:按成交价的1年租金计收(不计利息)。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未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租赁合同期满或依法终止后30日内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六)标的物租赁用途为光伏项目,禁止经营再生**堆放、利用或回收场所、废品回收站、足浴、酒吧、棋牌、KTV(量贩式的除外),并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不能改变用途。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对承租标的物的建设利用和经营管理等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七)承租方负责实施10kV坦糖线大围支线等线路迁改项目并承担相关费用,该项目工程量及参考预算详见附件1。

(八)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10kV坦糖线大围支线等线路迁改项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迁改工程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出租方核验确认。若承租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九)承租方需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保险金额不小于300万元。

(十)承租方建设光伏项目前,应向出租方提交详细建设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方对建设方案仅作形式审核,不担保方案的安全性、合规性。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光伏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审批、许可等手续,自行负责光伏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维护工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施工期间的因施工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邻里纠纷等),与出租方无关,若导致出租方遭受任何损失或产生任何费用,承租方应足额赔偿。承租方需确保加建光伏设施设备后的建筑物结构安全,若对建筑物造成损坏的,需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十一)承租方对建设的光伏设施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承租方需遵循国家、省和市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办理好光伏项目备案、建设、验收、并网相关的手续,需制定完善的光伏设施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十二)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发电优先出售给出租方或大****中心使用方,光伏电价不高于0.65元/度电,具体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或大****中心使用方另行协商。

(十三)承租方可为该光伏项目在用户侧配套建设储能项目,但应事先制定储能项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运营模式、收益分配方式等,并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以及书面征求大****中心使用方的意见,待获得出租方及大****中心使用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四)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也不得以**经营、联营、承包等名义变相转租物业。竞租人必须在报名前自行核实标的现状、瑕疵、潜在风险及周边环境,并可联系出租方预约查验、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报名成功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标的物全部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或要求减免租金。出租方对标的物隐蔽瑕疵、自然损耗及非因出租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租赁期内,****政府政策性调整、征用征收、该物业(地段)进行改造、城市规划变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构成违约。

(十六)鉴于本项目租赁合同为附生效条件合同,合同正式生效前提为:出租方、承租方以及场地的实际使用人兼核心用电主体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场地的实际使用人兼核心用电主体明确拒绝签订本合同、不予配合履行或因场地的实际使用人兼核心用电主体单方原因无法达成签约合意的,本合同自动解除、自始不产生实际履行效力。因前述条件未成就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方、承租方以及场地的实际使用人兼核心用电主体三方互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违约金、赔偿金、履约损失、前期投入损失及其他一切赔偿责任,各方互不追责、互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义务。


二、招租竞价流程

(一)意向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

2.报名方式: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9.com。

3.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若报名人为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包含身份证正反面完整信息);若报名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承诺书:报名人需承诺在成交且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10kV坦糖线大围支线等线路迁改项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经出租方核验合格。

(4)光伏电价报价书,报名单位报名时需要提供具体的光伏电价的报价,光伏电价不高于0.65元/度电。

(二)竞价程序

1.竞价方式:出租方组织现场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出租方有权拒绝恶意低价、串通竞价等违规报价,对违规竞租人取消竞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价地点:**市坦洲镇**路121号创投产业园221室。

3.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16时30分。

4.参与要求:竞租人须在竞价开始前10分钟到场签到,逾期未签到视为放弃资格。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参与竞价;竞租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参与竞价。竞价按出租方现场宣布规则进行,最终将以“价高者得”确定成交人。

(三)结果公示

竞价结束后,出租方将通过“坦投开发”公众号(小程序)发布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有效异议的,确认成交人;异议核查属实的,出租方有权撤销结果、重新招租。

(四)合同签订及合同保证金缴纳

1.成交人应在公示结束后15天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租赁物。

2.成交人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需要补足的合同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号,逾期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咨询及看样事宜

(一)咨询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17时止接受咨询。

(二)现场看样:不组织集中看样,竞租人可自行查验或联系出租方预约陪同看样,看样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760-****1960/137****3836。


附件1:估算书

请扫码查看估算书


附件2:报名登记表

请扫码查看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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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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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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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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