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公司2026年第七批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项目 低空公司2026年第七批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事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低空公司2026年第七批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事项;
标段名称:低空公司2026年第七批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事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无人机场以及配套保险、调试维护服务等,每套机场包含机场1台、无人机1台、无人机电池1块、喊话器1台、探照灯1台、4G增强图传2个、行业无忧旗舰版服务、三者险及机场基础部署调试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标段一:采购10套无人机套装(含2年配套服务),标段二:采购10套无人机套装(含2年配套服务),标段三:采购12套无人机套装(含1年配套服务)。
采购预算:标段一最高限价****000元,标段二最高限价****000元,标段三最高限价****000元,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中标后30个工作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8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0****876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7-****8396
监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交投****公司****委员会
地 址: **省**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19楼
联 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1068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号 |
资质等级要求 |
|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
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注:
1、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号 |
企业业绩要求 |
|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
近3年承担过至少 1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无人机设备供货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承诺函,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