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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零二六年六月 目 录 (一)投标函................................................................. 61 (二) 投标函附录............................................................ 6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二)授权委托书............................................................. 6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7 (二)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8 (三)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69 (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0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71 (六)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72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实施方案(含勘察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实施方案)................................................................. 7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685号】****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代码:2502-410472-04-01-560874)已****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平****示范区 2.4建设内容: 1、一支渠片区**排涝通道1.1km,宽5米,深2米,土方开挖约11000m3; 2、对排水渠进行清淤疏通18360m3及硬化99600m2; 3、对生态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23040m3及土方开挖136800m2 本项目排水渠建设防洪标准、除涝标准均按10年一遇,生态排水沟工程等别为V级,建筑级别5级。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2.8计划工期:勘察、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通过相关评审、审查或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监理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一标段:否;第二标段: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标书代写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同类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第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2.5信誉要求: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标书代写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6月24日至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电子标服务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i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ihtml 4.售价:0元。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 5.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平****示范区》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平****示范区****环保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B1Q17174C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889 2、各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5-****957 地址:平****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18****59500 地址:******广场7号楼912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EPC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从“**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且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且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实施方案(含勘察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实施方案)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3.1.2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预算书”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公示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各单位自行查收。。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 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 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市公共**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二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途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 4.1.4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最终版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集团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4)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报条件。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异议方式、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等内容。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报告: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前后。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署名的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载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需明确记录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委员会参考)。 3.5标报告审查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如下情形: 1、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2、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崎高、畸低现象: 3、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 4、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5、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4、定标办法 4.1定标方法 ****委员会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 4.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 5、核查内容 5.1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定标委员会将依据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信息,通过网络检索、系统查询、函询、质询、考察等方式,对中标候选人的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中标候选人做出进一步的判断与了解。 本次招标项目须核查的具体内容为: ①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否则核查不通过。 5.2定标委员会根据核查内容形成核查报告,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时,招标人按期召开定标会议;如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不含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3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阶段的核查责任,查证中标候选人存在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同时向该候选人书面说明。 6、定标程序 6.1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6.2定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中标候选人需参加定标会议(不能到场中标候选人可出具委托书,****委员会成员抽取)抽取代码球,并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6.3会议流程 1.****委员会成员及组长、招标人、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到场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核查随机法的项目,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见附件)现场参加定标会议。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主持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专家评标意见建议及提醒注意事项等; 3.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核查报告; 4.检查、投放号码球。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检查抽号箱、号码球(红、黄、白三套不同颜色),面对摄像头和参会人员展示号码球并投入抽号箱。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所使用的成套号码球并投入抽号箱; 5.抽取中标候选人代码球。先由到场中标候选人代表抽取代码球,再由未到场中标****委员会成员抽取代码球(需戴手套快速抽取,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应及时将中标候选人代码球号记录; 6.抽取中标候选人号码球。先由到场中标候选人代表随机抽取号码球,再由未到场中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号码球。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应及时将中标候选人号码球号记录; 7.抽取中标人号码球。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到场的中标候选人再次检查抽号箱和中标候选人号码球,将号码球投入抽号箱。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号码球,展示并宣读抽中的号码球号; 8.宣布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人,定标委员会出具《定标报告》; 9.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 注意:①抽取号码球前,抽号人需手持抽号箱摇动号码球,并面对摄像头和参会人员展示抽号箱透明面;②抽取号码球时,抽号人需戴手套,侧身扭头快速抽取,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③号码球仅能抽取一次。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责任。对定标结果****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7、定标报告 7.1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7.2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8、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9、定标后结果处置 9.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9.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9.3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 ****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4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 (项目名称)定标会议和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不能到场中标候选人可将授权委托书发送至****@126.com邮箱,****委员会成员抽取,截止时间为定标会议前一天18时00分。 选用《中华人民**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相关内容,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后对非实质性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约定。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联合体成员(全称):
****总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联合体成员(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 施工总承包(含勘察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协议: 1.工程名称:****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平****示范区 3政府采购编号: 平示采招标-2026-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 1、一支渠片区**排涝通道1.1km,宽5米,深2米,土方开挖约11000m3; 2、对排水渠进行清淤疏通18360m3及硬化99600m2; 3、对生态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23040m3及土方开挖136800m2 本项目排水渠建设防洪标准、除涝标准均按10年一遇,生态排水沟工程等别为V级,建筑级别5级。 6.承包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二、合同工期
勘察设计期限: 60日历天(含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评审、审查或审批) 施工工期: 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勘察费报价(元): 设计费报价(元): , 施工费费率: % 。 设计限额:本项目工程费用 5291.77 万元,工程设计限额为人民币5291.77 万元,工程设计限额为本工程设计概算的上限,具体额度以发包人确认的项目设计概算为准,承包单位应在此限额内(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方确认为准)编制施工图。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发包人确定的设计限额内,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非发包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及提高建设标准外,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设计限额,突破限额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经理: ,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费用。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本合同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本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 承包人为本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时联合体投标的中标联合体牵头人,承包人承诺按投标时与 (联合体成员单位全称)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履行勘察设计合同期间承担连带责任。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管委会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本合同一式拾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设计放分别执伍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通用条款部分内容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16》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执行通用条款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市政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 1.3 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等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1.3.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设计单位向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时间及数量:合同签订后,设计人应在30日历天内交付给发包人通过审核的设计文件(含电子版)。 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拾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以不影响工程施工准备为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 1.5.2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自理。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承发包人和监理人接收文件地点为施工现场或发包人、监理人办公地点,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员。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设计施工图中的施工边界。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所有权利归发包人(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方承担)。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8.4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 2.1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任旭铭 ; 职 务: 现场工程师 ; 联系方式: 131****2613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不影响工程开工为限。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建设用地协调、施工所需场地的提供,其余工作由承包人完成。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以及竣工图纸电子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含电子版)。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7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装订成册,并编有目录,竣工图纸单独装订。 3.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设计部分条款 1.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进行勘察、测量和深化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的评审、审查等工作,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满足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评审、审查、审批。向发包人提供完整、合格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等资料,并对其负责。 1.2 承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3本项目工程费用 5291.77 万元,工程设计限额为人民币5291.77 万元,工程设计限额为本工程设计概算的上限,具体额度以发包人确认的项目设计概算为准,承包单位应在此限额内(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方确认为准)编制施工图。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发包人确定的设计限额内,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非发包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及提高建设标准外,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设计限额,突破限额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1.4勘察设计费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提供审查合格的正式图纸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60%,剩余10%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支付(无息)。设计费支付需经承包人确认后由发包方支付。 1.5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3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满足规范、设计限额等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并交付给发包人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如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交付每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6最终设计成果归发包人所有(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方承担)。 (二)施工部分条款 2.1承包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承包人转包工程,即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2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赔偿相关费用,承包人在发包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3承包人必须承担总承包责任,发包人有权对设计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因项目建设需要对本项目(工程量和工作内容、标准等)的调整。 2.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按投标时承诺到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出现擅自更换情况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限期更正。承包人确需变更项目经理时,应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执行。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个工作日的,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需承担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3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施工作业期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此造成的工程停工、误工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发包人有权终****施工队伍的权利,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2.5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但不得因工期顺延增加任何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10天(含)以内每延期一天需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10天以上每延期一天需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6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注意对原有市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不损坏原有市政设施,必要的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经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超出正常损坏范围内的修复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7承包人应保证服从发包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8承包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材选用、地方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承包人应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等手续。 2.9承包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2.10承包人必须承诺按相关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1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工程材料的检测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7号)。 2.12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2.13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现紧急等情况,承包人需无条件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控制事态发生并进行紧急处置、抢修等工作) 2.14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由承包人按照已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向发包人据实申报工程结算。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申报,若承包人申报的结算金额经评审后,若审减额超过工程申报结算金额的15%,将从工程结算价中扣除审减额的20%作为对承包人的经济处罚。 2.15如甲方供材,计价时扣除原材料费用。 2.16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出现质量事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理。 2.17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理。 2.18发包人对承包人所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复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资料,视为违约行为,发包人将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需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3.3 项目经理 3.3.1 项目经理: 姓 名: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 关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5个工作日的,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3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3.3.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因此要求解除合同。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施工队伍的权利,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3.4 承包人人员 3.4.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3.4.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施工队伍的权利,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3.4.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以发包人及总监的文字指令为准。 3.4.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按投标时承诺到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出现擅自更换情况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在3日内更正。 3.4.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投标确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作业期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中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此造成的工程停工、误工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5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3.6履约担保 3.6.1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根据豫建建[2006]18号文的规定,承包人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承包人价10%),作为承包人在合同期间履行约定义务的担保。 3.6.2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此保障金应以保函形式办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交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保管、备案等。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4.1.1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等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进行控制,对工程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4.1.2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在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对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按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服务。 4.1.3以下职权需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工程进度计划、工期顺延、工程变更等的批复。 4.1.4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解决。 4.2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册证号: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2 隐蔽工程检查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注意对原有市政基础设施的保护,其余执行通用条款。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5 现场施工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6.1.6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出现质量事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6.1.7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执行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 执行通用条款 7.4 测量放线 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协调施工用地、征地、拆迁及管线改移等原因影响工期的,仅对工期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延误工期时间在10天以内,每天的违约金为壹仟元人民币。超过10天,以第11天起,每天的违约金为贰仟元人民币。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8. 材料与设备 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工程材料的检测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7号)发包人若供材,计价时应扣除原材料费用。 执行通用条款 10. 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 11. 价格调整 执行通用条款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以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完成实际工程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施工费=(按照相关定额计算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综合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12.1.2承包人的报价已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施工环境条件、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资金能力以及赶工措施,结合公司自身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人员的配备,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承诺上述优惠,并完全响应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材料供应办法、工程款支付办法等; 12.1.3合同承包价已包含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图纸等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检验试验、机械、措施、规费、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这些费用已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组成部分中。 12.1.4计价 ①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答疑、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的其他指令等作为施工依据,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②定额采用《**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6)》、《**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及其它相关的计价管理办法。 ③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工程造价》施工当期中公布的材料价格,对于**材料价未公布的材料,参照**省内周边地市发布的材料均价,如周边地区无该材料价,可由参建方及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询价。 ④税金执行豫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⑤除招标人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工程费设计限额为准,超出部分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⑥国家、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⑦其他不详部分按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⑧建筑垃圾及土方弃置综合外运按5KM计算,弃土点由承包人按照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指定地点外运。商砼、结构层混合料运距按10KM计算。土方内运(材料费不计取)运距按3KM计算。 12.2预付款 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款(扣除暂列金和暂估价)*30%)。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预付款分三期扣回,第一期计量款扣回30%,第二期计量款扣回30%,第三期计量款扣回40%;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相应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完成工程量(或每形象阶段或每单项工程施工完成,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本阶段或本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 12.3.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计量方式和计价程序:承包人根据申报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1条中工程施工费用和工程款结算相应条款约定,计算完成工程的造价,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审核确认。 12.4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每形象阶段(或每月)施工完成,承包人向发包方报送工程款申请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付至土建工程(含设备部分)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在一月内办理支付手续(无息)。 注:工程进度款总额付至合同额的85%后停止支付,待结算后再按上述约定办法进行支付。 2.14.1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 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时间过长时,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批验收、结算、支付。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设备验收以整套设备联动系统验收合格为准(从取水点至供水末端所有设备、配套设施等)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执行通用条款 13.2 竣工验收 14.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由承包人按照已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向发包人据实申报工程结算。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申报,若承包人申报的结算金额经评审后,若审减额超过工程申报结算金额的15%,将从工程结算价中扣除审定金额的20%作为对承包人的经济处罚。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现漏水、外因造成破坏等紧急情况,承包人需无条件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控制事态发生并进行紧急处置、抢修等工作) 15.2 质量保证金 见工程款支付条款相关内容 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要求确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土建部分缺陷责任期一年,设备质保期五年。质保期长于缺陷责任期的,以时间较长期限为准,不因工程验收、移交、使用、支付完毕而结束。 未明确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不足一年的为一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违约 本专用条款未明确的,均执行通用条款,其中发包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息。 17. 不可抗力 执行通用条款 18. 保险 执行通用条款 19. 索赔 执行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执行通用条款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示范区一支渠、六支渠片区排涝沟渠建设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第279号国务院令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要求确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土建部分缺陷责任期一年,设备质保期五年。质保期长于缺陷责任期的,以时间较长期限为准,不因工程验收、移交、使用、支付完毕而结束。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土建部分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现漏水、外因造成破坏等紧急情况,承包人需无条件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控制事态发生并进行紧急处置、抢修等工作)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缺陷责任期重新开始计算。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勘察设计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并满足审批要求。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名称) EPC总承包投标文件 目 录 下载正在加载,请稍候... 致:(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决定参加投标。报价如下:勘察费(元): 设计费(元): ,施工费费率: % ,如果我们中标,我方承诺勘察、设计工期: ,施工工期: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质量标准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签字直接使用 CA 锁签章,若有委托代理人签字为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扫描件上传或直接使用委托代理人 CA 锁签章。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联合体协议书可签字、盖章后附扫描件。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保证书。 2、附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或电子投标保函截图。
备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填写本表,并附本单位相应的资料。
备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没有上述情况可填写“无”。 注: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执业证(如有)、职称证书(如有)、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如有)、职称证书(如有)或上岗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要求和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经理无在建事项在此做出如下郑重声明和承诺: 1、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是(姓名),专业和级别是 ,注册证编号是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是 。 2、我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也无近日与本项目冲突的中标或正在进行合同谈判的项目。 3、我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证件的主管部门。 4、公司也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以及招标人相应的没收、处罚或向招标人赔偿等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自拟 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附件3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非中小企业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4、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附件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附件5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此项内容。3、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仅做信息采集,不做评审使用) 投标单位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 联合体牵头人: 社会信用代码: 联合体成员: 社会信用代码: 勘察报价: 设计报价: 施工费(费率) : 投报工期: 质量标准: 牵头人地址: 联合体成员地址: 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勘察负责人: 注册证号: 设计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 类似业绩: 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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