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1号学生公寓(17号楼)一楼1138、1139房间超市五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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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1号学生公寓(17号楼)一楼1138、1139房间超市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2778 万元/年约116.66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6-24
2026-07-07
**省**市**县如城大道1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校区证载权利人为新****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浙(2026)**县不动产权第****695、****694、****672号,根据附记,该宗用地只限用于******学院建设项目,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出租方已取得产权人授权,授权范围包括******校区资产价值评估及房屋出租、经营、管理等相关的事务。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徐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5-****9222(徐老师)、0575-****9149(王老师)
联系地址 **市越**曲屯路151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2778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如下:(1)成交价高出挂牌价50%(含)以下,一年支付一次。(2)成交价高出挂牌价50%以上~100%(含),2年支付一次。(3)成交价高出挂牌价100%以上,一次性付三年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超市,为出租方师生提供各类包装、散装食品(不准出售香烟、自制食品以及酒、酒精类饮料等)、副食品、日用品、新鲜水果等服务,禁止出售烟酒以及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蜡烛等可能带**全隐患的物品。合同期内,**校区第一年大约1500人,之后两年逐步递增到约5000人左右(仅为预估人数,出租方不对师生人数做出承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超市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3个月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如下:(1)成交价高出挂牌价50%(含)以下,一年支付一次。(2)成交价高出挂牌价50%以上~100%(含),2年支付一次。(3)成交价高出挂牌价100%以上,一次性付三年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出租房屋相关证****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用房合同。 4.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出租房屋按规定面积交付房产与空地,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空置中,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方同时存在自助售卖机等业态,特此提醒。****超市经营的稳定性,保障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一般不得提前退租。承租方确实需要退租的,应当提前3个月以上(90****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退租),但承租方应当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承租方未能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的,应当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0.承租后本标的为承租方的****公司或子公司形式办理营业执照,不存在转租、转包情形。运营过程中出租方有权查阅承租方关于本项目所售商品的进货渠道、进货单、往来款证明等资料,承租方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其违约,出租方有权清退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合同期内,出租方有权另增设同类业态经营场地(出租方也可能经营与现商业项目相同的业态),****学校需求。 12.经营要求 (1)****超市,为出租方师生提供各类包装、散装食品(不准出售香烟、自制食品以及酒、酒精类饮料等)、副食品、日用品、新鲜水果(现切水果必须当日售完)等服务,禁止出售烟酒以及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蜡烛等可能带**全隐患的物品。2026年8月15日前必须完成装修及准备,学生报到前正式营业。 (2)承租方不得经营销售“三无”商品,经营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超市、鼓**路196****超市****超市同规格商品价格,所售商品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要求不少于80%的商品品牌与新****超市(沃尔玛、世纪联华等)在售商品品牌一致。剩****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及合格证,占比不得超过20%。出租方定期组织市场调研,若发现承租方所经营****超市价格的或出售未经申请品牌商品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一次发现一项罚款1000元,第二次发现一项罚款5000元,第三次发现停业整改处罚,如整改无效,学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提前退出,后果承租方承担(罚款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禁止承租方在经营场所内从事餐饮、烧烤等需明火、重油烟类的业态。承租方需根据出租方的校历和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的运营时间,确保及时向师生提供服务。校园超市不得办理消费卡、充值卡等预付式消费业务承租****学校一卡通、e码通进行刷卡消费,刷卡机由承租方提供,达到学校使用要求。刷卡消费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务****学校代收代缴)。 (4)承租方须对门头及外立面进行统一改造提升,店面广告、装修方案以及公共区域加装发光字、使用LED电子显示屏****管理部门、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改造须符合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业前必须取得相关执照。 (5)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开展各类惠利师生的活动(如后勤服务提质月、校庆日特别折扣优惠、节假日折扣促销等等)。 (6)承租方的水、电费独立核算,按学校职能部门的标准计费收取,以出租方移交的水、电度数作为初始度数。 (7)承租方须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出租方提供效果图),负责对门前的环境进行改造与提升,按照简洁、大气、适用原则,为师生营造一个舒适的室外休闲空间。广场的使用具体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13.意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代表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决定接受全部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并作出如下承诺: (1)意向方已清晰了解并认可本项目所涉不动产的权属证明状态及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若该不动产已取得不动产证(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意向方认可其登记的性质、用途可能与成交后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不符,并接受该等不符; 2)若该不动产未取得或无法提供不动产证(即无产证),意向方认可该现状,并接受该不动产可能存在的性质、用途、规划、建设合法性等方面的任何不确定性与瑕疵。 (2)基于上述认可,意向方承诺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要求、产权瑕疵、违建认定等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无法使用、被拆除、被处罚、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情形)承担全部责任,不会因此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拒绝签订租赁协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由此提出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或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浙交所或相关方对意向方予以任何赔偿、补偿等。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公司、子公司)拥有该品牌在**地区具有不少于5家门店或**省内高校不少于3家门店运营管理经验【执行标准:①须提供意向方在营项目合同及对应的门店的直营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或①须提供意****公司、子公司)直接与高校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对应的门店的直营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②需提供高校查询记录(高校以教育部网站(https://hudong.****.cn/qggxmd/****学校名单为准;③需提供店铺现场照片、定位地图】。 4.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书商业计划,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描述其服务理念、定位、使用品牌、经营方案、运营经验、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等;介绍商品安全的管理举措:商品来源、有追溯渠道和食品卫生等管理举措情况并提供服务承诺;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 5.此前在与出租方**过程中曾发生违约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执行标准: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1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租赁合同-超市用房》.doc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超市》.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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