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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县步行街15处店面招租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县步行街15处店面招租 | |||||||
| 标的名称: | ****医院南侧附属楼16-17号招租(3年),挂牌价58,629.00元 **县步行街原办公楼一楼临街店面招租(3年),挂牌价96,120.00元 婺****饭店6-7号招租(3年),挂牌价248,310.00元 **县天佑路8号1号楼3号店面招租(3年),挂牌价55,416.00元 **县书乡路8******局沿街门面店4-5号招租(3年),挂牌价234,168.00元 **县书乡路18******局沿街门面宿舍3-4号(3年),挂牌价195,960.00元 **县书乡路18******局沿街门面宿舍8-9号招租(3年),挂牌价196,845.00元 **县书乡路8****中心1-7层(不含1层2间店面)招租(8年),挂牌价2,424,895.00元 **县书乡路8******局沿街门面店2号招租(3年),挂牌价84,915.00元 **县书乡路18******局沿街门面宿舍1-2号招租(3年),挂牌价195,960.00元 **县书乡路18******局沿街门面宿舍5-7号招租(3年),挂牌价295,266.00元 ****卫生院旁一栋两层店面招租(3年),挂牌价495,597.00元 **县步行街中段上下两层临街店面招租(3年),挂牌价90,183.00元 **县书乡路8******局沿街门面店3号招租(3年),挂牌价84,915.00元 **县步行街老百货大楼三楼招租(5年),挂牌价15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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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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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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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6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7月08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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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市周华****公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6]第025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承租方自行负责后期水、电、排油烟机改造等。 3.标的1-13租期三年,标的14租期五年,标的15租期八年,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 4.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年度租金,租金缴纳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标的15租期内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5%,其余标的不递增。 5.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年租金和租赁押金(详见清单),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完成场地恢复并经招租方验收合格后,租赁押金无息全额退还。 6.承租方须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逾期超过15日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租赁押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7.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费、通讯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9.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转租予他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10.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受优先权。 11.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支付。 1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及《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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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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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每一年支付一次,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租赁押金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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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 151****8736 欧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