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开展2026年度计划内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现诚邀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潜在供应商前往我院医学工程科提交产品介绍资料(具体产品详见附件1)。
一、调研参与方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调研活动,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为经营企业,需同时提供可追溯至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B. 产品技术参数及核心特点说明;
C. 行业资质文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表(须可追溯至生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如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资质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纳入调研材料)
二、调研文件要求
1. 封面:需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2. 报价人营业执照;
3. 报价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
4.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配套耗材注册证等);
5. 产品宣传彩页;
6. 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说明;
7. 若产品需配套耗材,需提供耗材明细信息;
8. 产品报价单;
9. **地区近2年成交合同(如无**地区合同,可提供江浙沪地区合同)。
以上材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需包含目录及页码),****公司公章,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复印公章无效。
调研材料需同时递交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内容应包含设备基本情况、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及配套耗材明细信息表。
三、联系电话
0510-****9513
本次调研有效期至2026年7月2日。
意向参与单位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递交调研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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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