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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地名悦湾建设项目(1#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省****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湘水发〔2022〕14号)》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等水土保持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单位开展了本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同时编制完成了《金地名悦湾建设项目(1#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形成了验收结论,详见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26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姓名:周琪,联系电话:157****3332,通讯地址:**省**市**区长**路766号日盛大厦1704室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