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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626MA3UDPDE6N | 建设单位法人:马宁 |
| 李奉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39号 |
| 年产20亿只一次性PVC手套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39号 |
| 经度:117.867330 纬度: 36.865670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0 |
| 邹审批环评〔2021〕0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0-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626MA3UDPDE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626MA3UDPDE6N | 验收监测单位:**泰熙****公司 |
| ****0306MA3P7H0N8C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932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一次性PVC手套6亿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一次性PVC手套6亿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以PVC粉(聚氯乙烯糊树脂)、增塑剂(DOTP)为主要原料,以降粘剂、稳定剂(Ca-Zn稳定剂)等为辅助材料,在专用容器中按一定比例搅拌混合成乳液,经过过滤、抽真空、静置等环节后,用泵将混合料送入浸渍槽,手模自动进入浸渍槽,手模随生产线移动进入烘箱,在180-230℃条件下,手模上的乳液塑化成型,经PU水处理等工序、冷却、卷边后,手套经自动脱模系统从手模上自动卸下,检验分级后,自动包装系统装箱打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以PVC粉(聚氯乙烯糊树脂)、增塑剂(DOTP)为主要原料,以降粘剂、稳定剂(Ca-Zn稳定剂)等为辅助材料,在专用容器中按一定比例搅拌混合成乳液,经过过滤、抽真空、静置等环节后,用泵将混合料送入浸渍槽,手模自动进入浸渍槽,手模随生产线移动进入烘箱,在180-230℃条件下,手模上的乳液塑化成型,经PU水处理等工序、冷却、卷边后,手套经自动脱模系统从手模上自动卸下,检验分级后,自动包装系统装箱打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须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燃气导热油炉须采用低氮燃烧器抑制氮氧化物的产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由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1~6#生产线定型烘干、塑化成型工序产生的VOCs、HCl经收集、烟气净化回收系统(其中1~2#生产线、3~4#生产线、5~6#生产线分别共用一套烟气净化回收系统)预处理后,最终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项目雨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软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须将噪音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在采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并进行合理的布局。 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包装袋、滤渣、不合格品、低浓度物料须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卖;废RO膜、废催化剂须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导热油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均不得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1~6#生产线定型烘干、塑化成型工序产生的VOCs、HCl经油气回收+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本次验收期间未使用天然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NOx、SO2由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DA005排气筒排放情况在《**备用热源共用系统项目》中具体分析,本次验收不做分析) 项目雨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软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须将噪音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在采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并进行合理的布局。 生活垃圾存放在厂区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RO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滤渣、不合格品、低浓度物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卖;废催化剂厂家更换时回收;废活性炭用加厚塑料袋包装好,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尘、干法脱硫产生的硫酸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厂家更换时带走,厂内不暂存(**备用热源共用系统项目》中具体分析) |
| 部分生产时段的天然气锅炉变更为生物质锅炉,本单位于2023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备用热源共用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16日****服务局出具审批意见(邹审批环评[2023]79号),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该项目环评及验收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要建立专职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及环境的管理。 建设单位须依法依规办理排污登记或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同时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要建立专职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及环境的管理。 建设单位须依法依规办理排污登记或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同时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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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65 | 0 | 0 | 0 | 0.065 | 0.065 | / |
| 1 | 化粪池、污水管网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软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一期)废水pH范围为7.2-7.5,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1.81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0.76mg/L,挥发酚类未检出,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792mg/L,硫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04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2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29.2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0.62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7.86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3.95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84mg/L,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油气回收+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系统 | 营运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他颗粒物:1.0mg/m3);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化工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VOCs:2.0mg/m3);同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6mg/m3)。 锅炉废气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SO250mg/m3);投料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100mg/m3);颗粒物、NOX、SO2、氯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氮氧化物0.77kg/h;SO22.6kg/h;氯化氢0.26kg/h,15m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化工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VOCs:60mg/m3,3kg/h)。 | 项目(一期)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1~6#生产线定型烘干、塑化成型工序产生的VOCs、HCl经油气回收+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该项目(一期)DA001原料制备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项目(一期)DA002烘干定型排气筒VOCs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1.81mg/m3,氯化氢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10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化工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VOCs:60mg/m3,3kg/h)。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一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7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3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化工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VOCs:2.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6mg/m3)。 |
| 1 | 将噪音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在采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并进行合理的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将噪音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在采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并进行合理的布局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该项目(一期)昼间厂界最大噪声值为55.9dB(A),夜间厂界最大噪声值为46.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包装袋、滤渣、不合格品、低浓度物料须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卖;废RO膜、废催化剂须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导热油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均不得外排。 | 生活垃圾存放在厂区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RO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滤渣、不合格品、低浓度物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卖;废催化剂厂家更换时回收;废活性炭用加厚塑料袋包装好,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尘、干法脱硫产生的硫酸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厂家更换时带走,厂内不暂存(**备用热源共用系统项目》中具体分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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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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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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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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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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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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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