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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全域非机动车公共泊位经营权转让价值评估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高新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资产评估 |
| 服务内容 | 对非机动车公共泊位及配套充电设施经营权价值进行法定评估,为后续相关工作提供价值依据。本项目涉及范围涵盖**市高新区直管园全域(虎溪街道、西永街道、香炉山街道、曾家镇、**镇、含谷镇、巴福镇、石板镇、走马镇、白市驿镇)。1.评估对象与覆盖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高新区直管园全域(虎溪街道、西永街道、香炉山街道、曾家镇、**镇、含谷镇、巴福镇、石板镇、走马镇、白市驿镇)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公共泊位及配套充电设施经营权,清晰界定经营权的权利期限、收益范围、对应设施资产边界,区分泊位主体设施与配套充电设施的成本构成与收益属性。 2.开展具备法定效力的经营权价值评估。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规范,结合市政公共**经营权属性,选取适配的评估方法与测算模型,全面考量建设成本分摊、运营收益预期、市场供需状况、政策风险等核心影响因素,对全域非机动车公共泊位及配套充电设施的经营权价值开展严谨测算,出具具备法定效力的正式价值评估报告,为后续经营权转让定价、公共**交易实施及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价值依据。 3.配套完善成果支撑与应用适配内容。评估成果除正式评估报告外,同步配套完整的测算说明、参数依据、工作底稿等支撑材料,确保评估全过程可追溯、评估结论可验证;成果内容需同时适配经营权转让审批、公共**交易挂牌、财务入账核算等多场景使用要求,全面保障后续项目各环节工作顺利推进。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项目估算价值暂定5000万元,价值评估参照《**市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渝评协〔2015〕5号)测算为9.85万元,下浮30%,限价6.89万元,据实结算。 |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6-29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需求说明书(价值评估).pdf |